
贵州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召开
本报讯(记者刘国彬) 4月23日,贵州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一次会长会议在贵州召开。
受贵州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贵州省法学会会长谌贻琴委托,贵州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副会长王伟主持会议。王伟首先传达了谌贻琴对法学会工作的指示,谌贻琴强调,法学会工作很重要,法学会副会长不是荣誉职务,而是社会责任,因此,各位副会长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按照分工履行好工作职责,协助会长完成年度工作。
贵州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文山逐项汇报了需要提请会长会讨论和通过的相关事项。会议审改并通过了《贵州省法学会副会长工作职责》;审改并通过了《贵州省法学会服务“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方案》;审改并通过了《贵州省法学会2016年工作要点》;审改并通过了省法学会公司法学研究会、犯罪法学研究会等专业法学会研究会的筹备情况;审改并通过了《补充有关省直部门副会长、市(州)常务理事缺位事项》;听取了省法学会《关于2015年中国法学会对贵州省法学会工作考核情况及整改措施》。
会议认为,贵州省法学会2016年工作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法治毕节”创建活动方案工作要求明确,任务分配得当,步骤安排精细,利于工作开展和落实。会议强调,对于会议通过事项,各位副会长要遵照执行,按照要求做好协调工作,协助会长完成目标任务,推动法学会工作迈上新台阶。
王伟最后强调,贵州省法学会作为党的群团组织,是联系法学工作和法律工作的桥梁和纽带,要充分发挥群团优势,多为法治贵州建设出谋划策,为平安贵州建设多做智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