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召开
鲍绍坤出席会议并讲话
4月23日,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在浙江召开。今年年会论坛的主题是“注册制改革背景下的中国证券市场法治建设”,200余名法学法律界人士对此展开深入研讨。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报讯(记者王涵) 4月23日,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召开。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证券法理论研究要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着力推动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导向,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完善,努力为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有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聚焦注册制改革
据悉,本次年会主题是“注册制改革背景下的中国证券市场法治建设”,下设“注册制改革理论与证券立法实践研究”“注册制下的证券交易制度完善研究”“注册制下的证券监管制度研究”以及“金融创新的法律制度构建与完善”4个单元,来自证券立法、司法、政府、监管、交易所、高等院校、证券服务机构、上市公司等机构的众多学者围绕以上题目展开 8场分组讨论。年会最后还进行了优秀论文颁奖仪式。
2015年 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明确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要求,调整适用现行《证券法》关于股票核准制的规定,对注册制改革的具体制度作出专门安排。
目前,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机构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决定,正在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要求,进行配套规则的制定及其他各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注册制改革。
另一方面,2015年6月以来中国股市巨幅振荡引起社会各界对证券发行、交易、登记、服务、监管等制度及注册制改革问题的重新思考。
本次年会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召开,为了更全面准确理解注册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改革完善注册制背景下的证券发行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反欺诈制度、证券监管制度,正确处理互联网技术切入证券交易领域的创新监管,有效处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关系,确立应对证券市场危机(股灾)的法律机制,与会专家学者提出了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
为防范化解金融安全风险
和中央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出席会议并讲话。鲍绍坤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证券法学研究会取得的成绩,并指出:我国经济在经历了持续快速增长之后,进入了稳中求进的新常态。经济转型升级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面临着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升级转型以及发展模式更新的艰巨任务。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成为决定转型成败的关键。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具有独特优势,发挥着重要作用,应当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使命,合理布局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盘活存量和发展增量,支持、推动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鲍绍坤强调,建设和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必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推行注册制改革作为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顶层设计的一项重大任务,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单兵突进,而是要细化改革举措,设计好配套的规章制度,创造一个相当完善的法治环境。面对新的形势任务,证券法理论研究应当在“五大发展理念”指导下,从完善资本市场法律体系、促进资本市场严格公正执法、构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司法制度等方面加强研究,深入调研,通过法治方式推动资本市场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实现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完善,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鲍绍坤要求,证券法学研究会作为专业性强、行业特色鲜明的专业研究会,一要牢牢立足中国国情,立足我国中小投资者占绝对多数的资本市场主体结构,不断研究和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证券法律制度,为立法部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二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围绕有效防范和控制证券市场风险,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条款,确保证券法修改科学、充分、到位,解决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问题。三要充分发挥“金融法治研究协同机制”作用,协同攻关,形成合力,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多出有价值、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防范化解我国金融安全风险和中央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出席本次会议的特邀嘉宾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杨临萍,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司长刘长春,中国法学会学术研究部主任李仕春,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郭峰,浙江大学副校长任少波,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副局长张喆峰,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朱新力,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王文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