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大法治事件等评选活动启动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421日,由浙江省法学会牵头主办的浙江省十大法治事件和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评选范围是,20064月至20163月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期间,在浙江发生的有正面影响力的重大法治事件和涌现出来的法治人物。法治人物不限于个人,也可以是群体。

  评选出的“十大法治事件”须具备社会影响力大、群众普遍关注、推进法治进程等条件;“十大法治人物”则须具备立场坚定、作风优良、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等条件。

  评选采取公众投票与专家终评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公众投票数,由评选委员会通过无记名投票评选出十大法治事件和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结果在浙江日报及其网站上公示后公布。浙江日报社、浙江广电集团和《今日浙江》杂志社也是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