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法院副院长陷入巨额担保案纠纷

  河北省唐县人民法院一副院长为民间融资担保,在借款企业无法偿还借款和利息后,被告上法庭承担责任。法院判其归还借款、违约金、利息2000多万元,却发现其名下财产仅有百元。

 

  

  4月间,浙江醉雨尘烟,60多岁的杭州商人章焕明却无暇欣赏,他忙着实名举报河北唐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孙某。“我俩有着20多年交情,没想到他会联合别人骗我2000多万元。”章焕明不解,事情为何会发展到如今的地步。

  章焕明所称的被骗由合作煤炭生意引起。浙江省司法部门资料显示,河北一家企业与章焕明的公司合作,章焕明购煤,河北企业销售后返款章焕明本金及利息,孙某为该企业进行担保。在章焕明付款2000多万元购煤后,该企业无法偿还借款和利息,企业法人代表高英伟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重刑。高英伟入狱后,章焕明的资金难以追回。无奈之下,2014年,章焕明将担保人孙某诉上法庭。

  经过数次庭审,浙江省三级法院分别作出判决和裁定,孙某被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法院赶赴河北执行案件时,发现孙某名下除100多元存款外,无其他任何财产。

  孙某告诉记者,他不服浙江省法院的判决,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目前还没有结果。至此,这场由法院副院长为私企融资做担保的风波,陷入僵局。

章焕明称与孙某是多年挚友

  

  20多年前,章焕明先与孙某的哥哥孙某珍结识,二人因此成为朋友。“那时孙某刚从部队回来,在当地法院工作一段时间后下海经商。”彼时,章焕明从事煤炭方面工作,孙某也开始接触这一领域。“孙某虽然能搞到煤,可没市场,是我帮他在杭州电化厂打开了销路,没几年,他又回到法院工作。”章描述,之所以愿意帮孙某是因孙某的哥哥也扶持过自己。

  孙某离开商界后,章焕明逐步脱离煤炭行业,在杭州滨江区开了一家宾馆。2012年10月份,孙某带着高英伟夫妇等人前往杭州旅游时住在章的宾馆内。章焕明说:“可以说,我和孙某算是多年挚友。”孙某也认可这些细节。

  孙某称和高英伟是同村老乡。高英伟当时任河北伟光集团董事长,集团旗下有邯郸县伟光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武安市伟光林果种植专业合作社、永年县伟光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以及广平县金昌商贸有限公司(简称金昌商贸)等。这些企业涉及农场投资、蔬菜大棚基地、煤场、汽车运输队等,在河北省有较高知名度,业界称之“伟光系”。但从2012年初,“伟光系”因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频遭公开举报,其资金链断裂的传言更是蔓延河北多地,集团发展陷入巨大危机。

  章焕明称,孙某曾力劝自己借贷资金给高英伟,因自己不认识高,所以没把这些话当回事。大约一个月后,孙某再次带高英伟等人到杭州见章焕明,并撮合两人合作经营煤炭生意。孙称高的资金实力雄厚,而此时,网络上已出现大量高英伟非法集资的消息。

  章告诉记者:“最终,没拗过孙某的面子,2012年11月,我聘请会计师赴邯郸考察。”章焕明对高英伟非法集资一无所知,但在考察过程中仍发现了“伟光系”两大问题。首先,高英伟没出示集团具体财务账目,只提供了一张财务报表,上面显示营业额为10亿元,但无证据;其次,“伟光系”虽公司众多,可没一家有煤炭经营许可证,所经营的煤炭生意均属挂靠。

  考察期间,高英伟领章焕明参观了他位于邯郸市与广平县的蔬菜大棚、煤场,查看了80多台大货车和50多辆小轿车。邯郸官方称,“伟光系”一直利用这些东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回到杭州后,章焕明聘请的会计师告诉他风险太大,章不打算做这笔生意了。但他没想到,11月底,孙某再次带高英伟等人到杭州洽谈。“这一次,孙某告诉我,如果担心出事,他愿意做担保。听他这么说,我想着他是法院院长,就答应了。”章焕明说。对此细节,孙某则回应称:“是章和高商量好后让我担保的,我一个法院院长有什么能力做担保?我也没有说过那些话。” 

“合作”模式大有文章

  

  最终,章焕明与高英伟建立了合作关系。合作模式并不复杂,章焕明控制的杭州明发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明发公司)向山西潞安矿业(集团)运销总公司购煤,明发公司付款,委托高英伟去提货,章从每吨煤中抽取10元钱。2012年11月28日,明发公司与山西方面签下《煤源购销合同》。

  同日,明发公司与“伟光系”下属的金昌商贸签订合同。虽签了合同,章焕明还是不放心,11月29日,他又赶到邯郸,在孙某的见证下,与金昌商贸签订了《煤炭销售补充协议》。最终,双方同意以煤炭买卖方式,由金昌商贸分两期向明发公司借4000万元,利息按月息2%计算。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从经司法部门确认的《煤炭销售补充协议》中看到,孙某的确在这份协议上签了字,并明确自己为金昌商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章焕明手中并没有那么多资金,他从银行贷款1000多万元付煤款,除自有资金和贷款外,章焕明还通过其表弟章建明的多种渠道借来400多万元。2012年12月5日和 2013年1月22日,章焕明先后付煤款2000多万元。

  2013年2月23日,明发公司与金昌商贸就结算问题签订了《补充协议》,孙某再次以见证人身份,在协议上签字。

  记者翻阅明发公司与山西潞安矿业(集团)运销总公司的《煤源购销合同》得知,截至2013年3月15日,金昌商贸拉走的煤炭共计93000余吨,明发公司支付煤款、违约金等总计2000余万元。这期间,金昌商贸仅还给明发实业196万元。

  2013年3月15日,章焕明感觉回笼资金出现问题,通知山西方面停止发煤,终止业务。此时,“伟光系”相当于用不到200万元,提走了2000多万元煤炭。 

  孙某告诉记者,他也曾对章说:“不要发煤了,高英伟公司目前情况不好。”之后,章焕明踏上追款之路。他多次找高英伟协商,除签署一些还款协议外,没见到任何资金。

  2013年8月15日,在章焕明要求下,孙某、高英伟以及“伟光系”多家公司与明发实业签署了一份6方协议书,协议显示,截至当年8月5日,“伟光系”共欠明发实业货款等共计2400多万。孙某作为“戊方”,在这份协议书上签了字。

  就在章焕明等待还款时,高英伟突然失踪了。除章焕明外,寻找高英伟的还有河北大量群众,因为他们存在“伟光系”的钱取也不出来了。可经过多方数月努力,高英伟依然下落不明。2013年11月4日,有网友将此事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12月22日,网友得到回复说:“高英伟在此前3个月已没有在公司出现过。”

  章焕明马上去找担保人孙某,但孙否认自己有责任。孙说:“担保时,章焕明也明白,我就是一个公务员,挣死工资,他清楚我的经济状况,我就是名义上担保。”孙某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

孙某被判定承担担保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从邯郸官方人士手中拿到了一份河北伟光集团频繁转账给孙某夫妇的转款凭证。其中大笔金额有,2013年1月15日、17日、19日,集团向孙的妻子徐某先后共转款100余万,理由是借款。

  孙某开始称对转账并不清楚,但很快又说:“这钱是高英伟与我爱人合伙办公司用的,后来这钱我替高还给了章焕明。”

  在邯郸警方一份问询笔录中,伟光集团一张姓会计透露:“2013年10月7日,高英伟让我给孙某转过一笔15万元的贷款费用。” 对此,孙某表示不知情,不过他透露,高英伟至今欠其60多万元。

  高英伟消失后,章焕明多次赴邯郸警方报案,彼时,“伟光系”非法集资大案全面爆发,“他们根本没时间管我,至今也没立案。”章焕明说。2014年3月,他只好委托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律师任旭荣为代理人,通过法律手段追款。任旭荣说:“我们发现高英伟案涉及人员太多,集团财物有的是租用,有的是按揭,根本无法走保全程序。”于是,同年7月,章焕明将担保人孙某告上法庭。

  2014年11月14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孙某应归还明发实业2400余万元,并承担相应违约金,共计3000余万,孙某不服,上诉。次年3月1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孙某上诉,维持原判。此后,孙某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5年10月15日被驳回。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出了孙某在该案中的责任界定问题,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一二审判令其应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有相应依据。

  孙某要求明发公司承担缔约过错责任,则被浙江高院认定缺少法律依据。孙某的代理律师杨国良对记者说:“浙江法院判决有问题,他们不起诉高英伟,直接起诉孙某本身就有问题。”

  2014年7月15日,高英伟夫妇在广东省清远市被抓获归案。司法信息证实,截至案发,高英伟有1.6亿余元无法偿还给储户。但警方对高英伟案的侦查中,并没涉及章焕明反映的问题。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发现,目前该案最大争议是,章焕明没有直接起诉高英伟,要求用其公司财产偿还债务。对此,章焕明的解释是,与已被抓的高英伟比起来,他认为起诉担保人孙某更有利。

  实际上,高英伟与章焕明签订的协议的确涉及了财产抵押情况。2013年7月20日,双方签订的还款协议中注明,抵押物为伟光系所有资产。这包括拥有的燃气运输汽车、蔬菜大棚等,但涉及具体的抵押车辆时既未记载车号、车型,也未记载车辆品牌,另外,蔬菜大棚和其他资产也记载不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这种抵押合同不成立。

  2015年4月14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向孙某下发过一次执行通知书,执行金额共计为3200余万元,以及20余万元案件受理费和执行费。需要指出,尽管孙某的担保责任已被法院确认,但该院工作人员去河北执行时,发现孙的账户上几乎没钱。“他名下只有一个已被拆迁掉的房子,他妻子名下也没有房产。”任旭荣称。从保定市有关部门出具的房产登记信息中,记者佐证了这一信息。

  滨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称:“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孙某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孙某至今觉得他没有担保责任,并称自己是最大受害者。记者调查发现,孙某目前已被列入被执行人黑名单。孙某说:“我莫名其妙背负几千万债务,还因此受了处分,作为公务员我不该担保,其他没任何违法违纪问题。”“我现在坐高铁、乘飞机均受影响,连公务都执行不了。按照法律规定,有财产不履行的才列入黑名单,我是没财产,不是不履行。”孙某说。

  值得一提的是,杭州滨江区人民法院答复称已冻结了孙的工资卡,但孙某否认了这一说法,并称他想用工资慢慢还章焕明债务。

  2015年12月29日,高英伟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8亿元人民币,被河北省邯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法院在认定高英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45组证据中,没有提及章焕明的损失。现在,章焕明每月都要为此支付巨额银行利息,他的表弟章建明为还债,卖掉了自己多年珍藏的古书籍,但这一切都是“杯水车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