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书立传”的法医生活

    邢树立退休前是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法医室主任,是该省为数不多的法医病理检验专家之一。他退休后继续发挥余热的同时,还笔耕不辍写专著。对他来讲,“写不动”才是真正的退休。

  清晨,63岁的邢树立像往常一样步行出门,向工作所在地——深圳市公安局技术处法医鉴定中心走去,一路上与三四个或推婴儿车或买菜归来的老人打着招呼。

  在鉴定中心,存放着大约数百具因为不同原因死亡的尸体。邢树立要做的具体工作,就是通过法医病理解剖来分析这些尸体死亡的原因、方式、时间等。

  邢树立是深圳市公安局技术处法医鉴定中心法医病理鉴定师,实际上他已经退休6年了。与其他退休老人赋闲在家不同,邢树立不仅从事了比退休前更繁重的工作,而且在退休后还利用业余时间编写了一本近35万字的《实用法医鉴定程序》著作。

  笔耕不辍是邢树立的一个爱好,他正在筹划编写另一本著作《命案鉴定显微形态学》和出版小说《谁是真凶》。对他来讲,“写不动”才是真正的退休。

提前“退休”再上岗

  邢树立退休前是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法医室主任,一名高级检察官,主要从事检察机关的法医检验与鉴定工作。在吉林省公检法司机关的法医圈子里不仅是资深法医鉴定人,还是为数不多的法医病理检验专家之一。

  “退休前我马上就能拿到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的证书了。”邢树立对此颇为遗憾,2010年7月左右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退休前夕,他刚刚通过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的评审。他的同事半真半假地对他说“白瞎了一个指标”。

  在省级检察院工作的邢树立生活平静而安逸,然而他的儿子在大学毕业后到了深圳。邢树立的老伴为了照顾儿子早早的就到深圳随孩子一起生活。大半个中国的距离让老两口互相思念,而且令人瞠目结舌的深圳房价更让这个家庭有了沉重的负担。

  “房子贷款很多,儿子很辛苦,老伴很操劳。”邢树立坦言自己现在的工作收入要比退休工资高一些,另外这个南方城市四季都有绿色,这是半年冰封的东北所不能比拟的。

  深圳公安局的工作机遇说起来是邢树立“硬找来”的。“我根本不认识这边的人,只是凭借电话簿里的号码打电话问需要招聘法医与否。”邢树立的专业特殊性决定了他找工作的范围非常窄。

  当时联系人只是客气地请邢树立留下了电话和简历资料,并没有给予他任何回复。

  2010年,他得知深圳市公安局需要对技术处进行调整的消息后,意识到机会等来了,于是做出了提前退休的决心。

  作为常住人口1000多万的深圳,其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的工作量与在吉林省检察院做法医鉴定工作相比自然要繁重而辛苦。但对邢树立而言,重新回到“基层一线”工作的感受让他倍感珍惜。

  与此同时,大量实践和鲜活的案例让邢树立也感觉到,一线的法医在繁忙的鉴定过程中对法律诉讼程序包括鉴定程序难免疏漏;此前,退休前多次接触到的检察官、法官和辩护律师对法医鉴定的实用程序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模糊认识。

  “因此,鉴定意见书中的许多信息被忽视了。这对犯罪嫌疑人定罪和量刑有决定性的作用。”说起相关专业,邢树立非常严肃,“将法医鉴定程序与法律程序规范很好地结合起来,进而能够对相关人员在案件的诉讼中发挥作用有所帮助。”

写书的“使命”

  1973年,邢树立毕业于吉林省白城市卫校,后留校任教。1984年,他随岳父落实政策而调转到长春市拖拉机厂职工医院作临床病理医生,并创建了病理室。

  在1988年吉林省长春市的一次法医学术讨论会上,他得知吉林省检察院需要选调法医病理学的工作人员。“我谁也不认识,直接去找检察院技术处的负责人问人家要不要我。”邢树立回忆起来感慨地说,“当时检察院有三个人选名额,还有教授呢!我是中专生,学历低。”

  最后,他“意外”获得这份工作的机会。

  邢树立至今仍清楚地记得,1990年在吉林省检察院主检的一次法医病理鉴定的经历。被告人是一名公职人员,被害人是一名男性韩某,两人在游戏厅里因故打斗而导致韩某死亡。当时的某司法鉴定机关鉴定结果是“韩某因脑出血死亡,但是韩某患有脑血管畸形,外力打击只是诱发因素”。后来到吉林省检察院审查复核这个案件时,邢树立经过对原鉴定结果的病理切片分析后认为韩某生前并没有脑血管畸形。

  邢树立意识到这个结论直接关系到被告人定罪量刑,他自己也慎之又慎,特意找到当时的白求恩医科大学的教授李玉林求证。李玉林肯定了邢树立的鉴定结果,这无疑增强了他对否定原鉴定结果的信心。

  事过之后,邢树立意识到法医鉴定人的职业责任和技术水准关乎命案鉴定的正确性问题。那个时候学历低是邢树立心头的隐痛,于是他在工作中不停地去学习进修,经常写点工作心得体会或者总结,以便自己在工作中能“时时进步”。正是这种好习惯为邢树立的写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与学者和专家著书立传偏重于理论学习不同的是,邢树立的书作都以实际工作为基础,并对实际工作进行指导。

  “让死人说话”,在邢树立看来并不是笑谈,正确而完整的鉴定结果才能让事实呈现出来。

  2014年夏季,深圳某区发生了一起无头碎尸案。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只供认“死亡人员是自杀,怕承担责任,才分尸灭迹,然后将尸块扔入河道之中”。由于无目击证人,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只能定罪为“涉嫌侮辱尸体”。

  被害人尸体高度腐败,尸体上的许多证据已经消失,犯罪嫌疑人态度强硬,案件陷入僵局。此时邢树立受命对高度腐败的尸块提取病理检材制作病理切片,进行病理分析。他发现在病理切片中有“嗜伊红性物质”,这种物质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应该出现的,据此,邢树立在鉴定书中果断地写出了“不排除生前出血的可能”。

  正是这个鉴定意见让公安局刑警人员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而为了确保此案不冤,又组织了全国多位法医鉴定专家复核邢树立的鉴定意见,有的专家认为所谓的嗜伊红性物质“死后腐败尸体也有可能出现”。争论之下又经过一次取样特殊染色技术辨别“生前还是死后出血”,最终确定了“生前出血”的结论。

  正确的鉴定结果,终于将犯罪分子定罪为故意杀人后碎尸并判处了死刑。

  鉴定信息对侦查人员询问犯罪嫌疑人及判定其动机,甚至情节上都有大量的提示。邢树立在《实用法医鉴定程序》中以实际案例来指导司法人员对法医鉴定意见如何解读,同样又在书中告诉法医鉴定人员通过何种程序才能得出只尊重科学的结论。

不停努力的“余生”

  邢树立自2010年退休,历时4年多写出了《实用法医鉴定程序》的初稿。这个过程是在他工作之余完成的。

  在保证不出差的情况下,邢树立的著书计划是每天都给自己制定硬性约束。一段时间内保证每天要有2000字的数量,并且只能多不能少。

  “夜里安静产量高。”邢树立说,挑灯夜战是常事。他特意在自己枕头边放着笔和纸,有时候灵感来了拿起来就写。“黑灯瞎火也止不住,第二天勉强辨认。不成行也能知道大概。”他说。

  初稿完成后,将之投到法律出版社。编辑认为这本书很有实用价值并指导邢树立进行了修改,经过几次改稿,这本书终于在2016年1月出版了。

  新书的出版,让邢树立激动不已。

  然而,由于工作中的长久站立和生活中的长时间伏案,导致邢树立腿部静脉曲张,腰肌劳损。老伴和儿子都曾劝他不要再干了,但邢树立感觉自己的事业第二春才刚刚起步,还能继续实现梦想和价值。

  深厚的法医病理功底和不断更新的实际案例,让邢树立萌发了再写一本专业著作的想法。“自己才63岁,最少还有10年可以继续写。”这种想法一直鞭策着邢树立。

  “病理切片可以实际指导法医鉴定。有些法医只有解剖的技术,没有看显微镜切片的经验。”邢树立打算写一本类似《命案鉴定显微形态学》的书。他已经开始整理多年的切片资料。

  “不能白白回忆过去,总得写点什么留下几个字迹。”邢树立认真地说,“我把这些年遇到的命案基本都记录了下来,不仅研究鉴定的程序、病理显微的形态学,还写进了小说里。”邢树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