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宪法高度看“统一多民族国家”

  该书以本土化为研究立场,通过对我国宪法史中清末立宪、五族共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奠基历程的梳理,展示了一个多民族大国的民族治理与国家建构的宪制变迁历史。

 

  “西藏民主改革,即使放在世界人权史上,都是一次重要的史诗性变革,绝不逊色于当年的林肯废奴。”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民族宗教研究院研究员常安,8年坚持从宪法学角度研究民族问题发现,边疆民族法律治理问题的研究现状难以同其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相提并论。

  “林肯的宪法哲学一直是美国宪法研究的热门内容”,但我国“西藏民主改革这样一个上世纪50年代的重要宪法性事件,法学界基本缺乏关注”。常安认为,在法学学术研究领域,我国学者对民族治理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视野、内容、体系亟待进一步拓展,主流法学对其投入也有限。

  在《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宪制变迁》一书中,常安通过梳理、分析我国自清末立宪以来的宪法实践,提出:宪制安排要注意协调族裔认同与国家认同、国族认同之间的关系及民族治理问题。

  该书以本土化为研究立场,通过对我国宪法史中清末立宪、五族共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奠基历程的梳理,展示了一个多民族大国的民族治理与国家建构的宪制变迁历史。

“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表述由来

  常安称,书名的由来源于我国现行《宪法》序言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它不但描述出了我国的族裔分布情况,而且表明其宪法制度建构是基于解决现实的政治需要,即受特定历史文化传统、族裔人口分布等具体情况制约。我国现行《宪法》中有近五分之一条款与民族关系有关,“而如何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政治共同体,它本身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宪法问题。”

  常安的导师、西南政法大学付子堂教授在该书序言中指出,其研究问题“涉及多个学科,现实、历史错综复杂,对作者的知识面、阅读范围、现实问题洞察力、历史视野等均有较高的要求”。它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对清末民初政局鼎改、西藏民主改革等涉及近代以来中国边疆治理问题进行的宪法学解读,既有力反驳了西方国家和民族分裂分子对我国所谓“西藏人权问题”的无端指责,又对法学研究服务国家政治、法律战略进行了有益尝试。

“宪制变迁”背后的国家建构

  常安介绍称,该书是一本立足于“统一多民族国家”这一本土化研究立场基础上的宪法学著作。它属于长时段的宪法史分析,内容主要建立在对我国清末以来民族治理与国家建构的相关宪法制度进行的系统分析,及从宪法学角度对诸如清末立宪、五族共和、国族主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奠基历程、西藏民主改革等问题进行的专业解读。

  例如,对于清末民初“五族共和”这一宪政事件,常安在书中通过对五族共和的萌发、勃兴过程的分析,指出“五族共和”宪法思想的产生并不是个别人物的功劳,而是清末民初先哲们在乱世危局中对统一多民族国家宪制安排所达成的一个暂时共识,并指出其真正落实者是北洋政府。

  西藏民主改革在世界人权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但长期以来法学界、藏学界并未足够重视。在该书中,常安以现代政治秩序建构为基本,从平等、民主、人权、政教分离等宪法学原理出发,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尝试性分析。

  “该书与传统民族法研究不同。”付子堂教授认为,它把宪法学研究与政治学研究进行结合,把国家建构视为宪制安排的核心内容,视现代政治为宪法政治,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其制度设计与具体实践,是实现民族国家建构和国家民族整合的重要方式。

  它对宪法政治维度的强调,不仅仅是对权利维度、司法维度的强调,也并未削弱宪法作为法属性的一面,而是“凸显出了宪法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所承担的核心职能”。如书中称,新中国成立初期,通过民族识别、民族干部地方自治等政策奠基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书中也对我国现有民族治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比如:如何在新形势下完善我国的民族治理宪法体系,如何平衡民族优惠政策固化与公民平等,如何增进涉及边疆治理对外宣传的理性等。

  书中还谈到,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不是为优惠而优惠,目的是为了实现平等”。常安建议,在政策制定时,政府需要考虑到同一区域内不同民族的均衡,尽可能减少同一地区民族之间的公共服务政策差异,从而实现边疆多民族地区的长期政治稳定、社会和谐。

  在民族治理的相关宪制设计中,除要重视地方治理制度或一种特殊的少数人权利保障制度外,更应该重视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本身如何维系、巩固、塑造各族人民对“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政治认同问题。

  常安认为,宪法一词,起初的含义,即有组织、结构、整合之意。宪法学基本概念中,被用来指称中央地方关系的国家结构形式,也是意在强调其“合”的维度。由此看来,关于民族治理的宪法制度设计,实际上涉及到宪法的国家建构维度。

  诚如常安所言:“民族问题非常复杂,涉及多学科知识,也比较敏感。该书的出版仅仅是个开端,本书属于一个长时段的宪法史分析,今后的研究需要进一步细化,宗教管理法治化、宪法的国家认同、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等边疆治理方面的现实问题也亟须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