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法学会会长例会制度取得显著成效

  本报讯(记者周頔) 记者从中国法学会会员部编发的《地方法学会工作状态》上获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法学会自2006年换届实行新体制以来,始终把加强区县()法学会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探索建立了常态化、制度化的两级会长例会制度,发挥了促进工作、激发活力的积极作用。2015年,哈尔滨市法学会实现了18个区县()全覆盖。

建立两级会长月例会制度

  哈尔滨市辖99县,地域面积5.3万平方公里,人口超千万。建在基层的18个法学会和416个法律诊所如何发挥作用,直接关系全市法学会整体优势的发挥。20083月,哈尔滨市法学会在首建法学会的南岗区召开区县()法学会会长会议,听取意见、问计问策。南岗区主要领导主动参会并积极表态,“对法学会工作高看一眼、厚待三分,只要市法学会有要求,我们将全力保障。”市法学会由此启发了思路,尝试建立一个既可以促进领导重视、又能推动工作的专门会议制度,提出按建会的顺序每月轮流到一个区县(),由市法学会主持召开两级会长例会。例会制度坚持到谁家开会谁承办,主要领导和合作高校领导出席,其他区县()法学会会长、专职副会长参会,听取汇报、征求意见、交流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丰富例会功能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后,市法学会适应形势和发展的需要,逐步完善例会的功能。一是更加注重引领作用。不再按建会早晚事先排序,而是哪个区县()法学会落实任务认真、成效大、有亮点,就先安排到哪开例会,形成争先竞比的态势。改变单纯听汇报、交流、部署的惯例,重点是参观经济社会和法学会建设成果,包括参加法律诊所揭牌仪式,走进社区、医院、行政中心法律诊所实地考察,面对面与工作人员、办事群众交流,了解实情、感受服务状态,以认真务实的态度影响基层,抓好工作落实。二是更加强化理论学习。逐步从研究推动工作落实的功能拓展到承载学习、培训、典型引路等多种功能,切实把例会作为加深理解党中央重大决策和中国法学会、市委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行动,联系实际,研究措施,抓好落实,从根本上提高法学会领导素质和履职能力的载体。

  从2008年至今,哈尔滨市已连续8年召开了95次会长例会,每会必发《会长例会纪要》并报上级法学会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所有领导阅知,形成约束机制。每月两级会长例会制度,发挥了承上启下“接地气”的作用,发挥了促进、检查和督办落实工作的作用。一方面使区县()法学会及时了解上级的精神,特别是中国法学会的部署要求,落实好全市法学会重点工作任务;另一方面区县()法学会也参照建立起法律诊所所长例会制度,成为贯彻落实任务直达基层的有效通道。2015年实现了18个区县()法学会全覆盖,法律诊所等各项活动也有声有色,取得了新的进展和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