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法学会领导赴地市督促县级法学会建设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315日至18日,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一行先后到宁波、舟山、台州、绍兴市法学会及部分县区法学会,就贯彻落实中政委〔201523号文件精神,加快县(市、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更好发挥法学会在平安浙江和法治浙江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开展深入调研。

  调研期间,陆剑锋分别与舟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徐旭,舟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邬振悦,台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黄海斌,绍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马永定、宁波市镇海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区法学会会长顾国芳等领导就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并就贯彻落实中政委〔201523号文件精神,因地制宜地解决法学会工作保障和人才资源依托,以及新形势下县级法学会的职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问题达成共识。

  陆剑锋在调研期间出席了台州市委政法委召开的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座谈会。会上,台州市法学会汇报了目前工作情况,参加会议的椒江、临海、天台等县(市、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探讨了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的必要性、实效性和目前存在的问题、困难。陆剑锋对台州市法学会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所做的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给予肯定。希望台州市法学会在强化组织建设、提升工作绩效、注重借力研究和特色研究等方面进一步下功夫,突出围绕“县域法治”和“海洋经济法治”做文章,打造台州市法学会的学术品牌。

  陆剑锋强调,认真贯彻落实中政委文件精神,必须统一认识,增强使命感,在思想上解决“为什么建”的问题;必须强化措施,增强责任感,在行动上解决“怎么建”的问题;必须立足实际,增强主动性,在定位上解决“建了做什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