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黑山县司法局 “六统一”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孙松玲 徐艳) 为科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司法干警执法能力和管理能力,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司法局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做到“六统一”,达到“六确保”。 2014年至今,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92名,解除矫正590,无一人脱管漏管,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统一审前社会调查流程,确保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在审前都具备一份权威性的评估报告。4年来共向委托部门送交审前调查评估698份,其中评估不适合社区矫正意见8份,办理审前调查行程近50余万公里,为判决机关提供了充分的参考依据,确保了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前的“无缝衔接”。

    统一档案内容,确保每名社区服刑人员都具备规范的档案资料。对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对每名服刑人员逐一登记、建档,统一使用由局机关印制的档案盒、档案封皮和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各类表格,填写规范整洁,档案内相关法律文书和表格齐全。

    统一宣告程序,确保每名社区服刑人员都具备正规的入矫教育仪式。全县22个乡镇按照区域分布划分为7个宣告区,宣告时村(社区)干部、矫正小组成员、社区矫正志愿者、监护人及服刑人员亲属均列席会议,了解服刑人员矫正期间各自应尽的义务。集中宣告的开展对那些不愿接受管理、心存侥幸心理的服刑人员,起到了严正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统一教育管理模式,确保每名社区服刑人员都具备有针对性的个性方案和帮教措施。将社区服刑人员划分为严管、普管和宽管三个等级,确立不同帮教方案,有针对性的教育、帮扶。量化日常管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每月公示。

    统一教案,确保集中教育学习具备针对性、实效性。针对集中教育学习过于教条、内容匮乏的问题,局机关邀请了县内知名律师和经验丰富的司法工作人员20余名,编写了一部教育学习讲义。省厅将此书印刷5000册,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参考。

    统一规定全县集中社区服务日,确保每名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时都具备较强的道德观念和生存能力。在社区矫正载体形式上力求突破,意在寓教于劳,劳教结合,将每月15日定为全县社区矫正集中社区服务日。社区服务采用整理修补乡路、清理路边垃圾、帮助敬老院锄草、收菜、打扫卫生等多样形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