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成立

    本报讯(记者牟希同 □官晓燕) 3月18日,山东省潍坊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成立暨“依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专题研讨会在潍坊市召开。

    山东省法学会领导,潍坊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有关领导,潍坊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全体理事及部分法学会员代表共约112人参加了会议。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潍坊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名誉会长苏立科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分别由潍坊市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葛金军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会长秦景岗主持。

    会议宣读了潍坊市法学会《关于设立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的批复》,表决通过了《潍坊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章程(讨论稿)》,选举产生了金融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及领导机构成员。新当选的潍坊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涛发表讲话。

    苏立科表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描绘了未来5年国家发展蓝图,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特别是对新常态下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金融环境建设、做强做大金融产业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金融法学研究会作为潍坊市唯一一个研究金融法学的专业机构,成员层次高、理论研究能力强、实践工作经验丰富,加强金融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对于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促进金融繁荣发展,推进金融改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苏立科就金融法学研究会下步工作开展提出要明确形势任务,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金融法学研究会作为潍坊市法学会的重要分支,既是潍坊市法学会直接领导和管理的群众性、学术性团体,也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党委政府联系法学、法律界的桥梁纽带。希望金融法学研究会发挥理论研究和金融司法实践的优势,遵循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工作特点,按照《章程》的要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和有害思潮,始终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团结和组织全市金融界、法学法律工作者,广泛开展金融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推进金融法学的科学发展,为营造健康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提供全方位的理论支撑和政策支持。

   要围绕中心工作,创造性开展金融法学研究。近年来,一些影响金融业健康发展的不利因素和风险也明显增多,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发展,给依法监管和治理增加了前所未有的难度。尤其是近年来,潍坊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互联网集资诈骗和民间借贷等金融纠纷多发,制约和影响了金融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希望金融法学研究会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践,注重实效,特别是紧紧围绕潍坊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研究,切实发挥好法治服务保障作用。要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创造性地开展金融法学研究。要充分发挥自身特色优势,在学术研讨、调研考察、信息互通等方面积极作为、主动作为,特别是要促进金融监管与司法实务的紧密结合,为依法审理金融案件,进一步规范金融秩序,依法打击非法集资和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服好务。

    苏立科强调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金融法学研究能力。干好工作、多出成果,队伍建设是根本。金融法学研究会的理事来自于不同的行业、部门,身份、学历、禀赋、性格等各异,但大家都是为了一个目标而来,希望研究会的常务理事会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队伍建设抓在手上,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优良学风,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可靠、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金融法学研究人才队伍。要注重采取课题研究、论坛、征文、研讨会、评选优秀研究成果、评选优秀法学人才等多种形式,把金融界、法学界、法律界及其他关心金融法学研究的力量组织起来,不断壮大研究力量,提升研究水平和能力。要利用好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平台媒介,发挥好宣传主阵地作用,加强对金融法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宣传报道,及时将潍坊市金融法学研究成果、优秀人才向社会推介宣传,为推动潍坊市金融法学研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