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管局长的“生意经”
在被查处之前,宋建国既不像省部级高官广为人知,也不像小官巨腐各有离奇故事。他的知名和落马,都能在北京小客车限购摇号上找到线索,全程见证并参与了摇号政策的实施、车牌倒卖。
2016年2月底,北京市小客车指标管理系统网站发布2016年第一期申请审核结果显示,665人中才会有一人中签。
大多数人的期待、吐槽、愤懑只能在论坛里集中发泄一下,继而转入新一轮的期待。没有人会记得,曾经跟“摇号”政策息息相关的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的命运如何了。
近日,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的上诉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至此,宋建国受贿罪罪名成立,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5年2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宋建国涉嫌受贿罪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5月25日,一中院依法公开审理宋建国涉嫌受贿罪一案。2015年11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宋建国受贿罪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宋建国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宋建国注定要在牢狱之中惨度余生。
“片儿警”出身的“老公安”栽了
宋建国1954年出生,1977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毕业于北京市公安学校。在北京市辖下派出所当了10年基层民警和8年派出所所长。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铁匠营派出所民警、丰台分局预审科预审员、蒲黄榆派出所所长、北京市公安局保安服务总公司(下称保安总公司)总经理、北京市公安局保安管理处处长、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等职务;2006年,52岁的宋建国任北京市交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2年12月,宋建国之子和秘书涉嫌倒卖车牌被查。细心的人们将视线转向宋建国本人,猜测他本人也参与其中。
2012年12月6日,媒体报道称,宋建国因涉嫌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当日,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两次辟谣,中午称“此消息不属实”,下午进一步表示:“经进一步了解,宋建国没有被立案调查。”媒体从知情者处获悉,是“配合调查”。
传言和辟谣往复几次,宋建国还是从公众视野中消失。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监测显示,自倒卖车牌案曝出后,媒体不再有关于他的公开活动报道。相关动作也都在进行,在免职被查的传言出现后不久,张兵就被任命为新一任北京市交管局局长。
2014年8月26日,人民网发表的《中央巡视组前3轮巡视240多人被查含20名省部级》一文中,宋建国仅在名单中出现过一次。
同年8月27日,在北京市民被堵在下班路上的时候,得知了这座城市曾经的交通主管被立案调查的消息。@平安北京当年所发的辟谣微博仍在,却只字未提宋建国目前被立案调查的消息。
在被查处之前,宋建国既不像省部级高官广为人知,也不像小官巨腐各有离奇故事。他的知名和落马,都能在北京小客车限购摇号上找到线索,全程见证并参与了摇号政策的实施、倒卖车牌。
宋建国案另一个广受关注的原因是,稀有资源势必存在供需矛盾,他亲手参与规定设计,又利用规定牟利,作为这个城市的交通主管者,必然要接受公众问责。实际上,限购摇号已成为我国拥堵城市的重要疏堵措施,而拥堵的根本原因,是城市规划乃至大区域的协调发展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市民是将对城市区域布局、分配不均的不满,都指向了交管部门。
并非单纯依靠“京A”发家
宋建国案浮出水面后,很多人都认为办理京A牌照是他的“致富手段”,其实,办理京A号牌,只是宋建国维持周围人脉的一种方式:检方指控这位交管局长4起犯罪中,宋建国利用办理京A牌照并仅以此收受贿赂的指控为一起,金额为4.5万元,宋建国在案发后曾对代理律师表示,办理京A牌照其实是附带的人情。曾经靠近宋建国的一名知情人士称,宋建国和人吃一次饭交朋友就可能答应给别人“弄一个京A”,而且不怎么谈费用。
介绍别人买画才是宋建国敛财的真手段。
2015年5月25日,宋建国受贿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宋被带入法庭时,举座震惊。61岁的他,头发花白,身穿白衬衫和一件深蓝色翻领夹克。和先前网络上公开的照片相比,明显苍老、判若两人。
检方的起诉书指控的具体事实包括:
2004年至2008年9月,宋建国利用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谭峰(无业)的请托,为谭峰等人办理北京市通州区小城镇户口和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2010年8月至12月,宋建国先后收受谭峰给予的江诗丹顿牌手表两块,价值人民币47万元。
2006年12月至2012年6月,宋建国利用担任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玉堂的请托,为该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等事宜提供帮助。2008年至2012年,宋建国为王某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94万元的价格向翟玉堂购买其公司开发的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某小区房屋两套;收受翟玉堂给予的其公司开发的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某小区商铺两套,价值人民币486.408万元。
2007年至2012年6月,宋建国利用其担任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长青、总经理刘长江的请托,为该公司等单位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和北京新月驾校恢复驾驶人培训许可等事宜提供帮助;接受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文贵的请托,为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和盘古大观墙体电子显示屏设置提供帮助;接受中国油画协会副主席董栋华的请托,为北京国子监油画艺术馆有限公司等单位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2009年至2014年4月,宋建国通过让上述人员到孙士平经营的北京融德画廊购买字画的方式,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530万元;2007年至2012年,被告人宋建国还先后索取、收受刘长青兄弟给予的人民币180万元、金条1800克,共计折合人民币228万多元。
2008年1月至2010年1月,宋建国利用其担任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北京荣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胜的请托,为该公司等单位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2009年春节前,宋建国收受张胜给予的金条200克,价值4.5万元。
起诉书称,被告人宋建国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宋建国的辩护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运恒表示,上述指控的主要事实大都存在,但根本没有索取贿赂的情节。关于通过他人购买字画方式收受1530万元,在法律性质上并不是受贿,只是违规经商而已,因为这些画都是以正常市场价格出售的,并不存在高于市场价格的差额。
据了解,2015年11月6日作出的一审判决认定了所有指控。
同一天的早些时候,宋建国的儿子宋喆因为犯贪污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