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乡二元结构下留守儿童出路之忧
外出务工者是有家庭、有情感、有爱人和孩子的,不单纯是劳动力,在由农村向城镇迁移的过程中,国家政策帮助他们完成完整意义上的家庭迁移尤其重要。
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留守儿童问题不出意料地成为关注的焦点之一,大会发言人傅莹表示,如何保障保护留守儿童是中国社会的一个痛点。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很多恶性事件,傅莹表示,地方政府、地方组织需要负起监督责任,监督监护人,但她接着说,“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社会组织,都不可能完全取代家庭,没有哪个父母愿意离开自己的孩子。”
这背后是留守儿童存在无奈的现实。在中国社科院农科所研究员谭铭看来,留守儿童是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民付出的另外一种代价,如今这种负面作用正日益显现。他认为未来留守儿童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可能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国家以及地方政府是该重视这个问题了。
据相关统计,2015年,进城务工的农民数量达到2亿6000万。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后产生的是大量留守儿童,继而留下一系列后遗症:乡村教育落后、家庭监护缺失、卫生计生教育不足导致的城乡贫富差异加剧、儿童意外死亡、性教育与性侵害问题等层出不穷。
留守儿童的出路在哪里?谭铭认为,只能循序渐进地改变这种现状,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留守儿童的现象还是会继续存在。如今最重要的是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重视、保护、引导这一群体的成长。
传统家庭的解构
改革开放后,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但是户籍制度却限制了家庭的迁徙,从而导致传统家庭的瓦解。
改革开放初期,劳动力转移也给当地农村带来了繁荣,遮蔽了农村出现的问题,“比如城乡贫富差距拉大、儿童辍学普遍、读书无用论横行,以及公共服务匮乏等问题。”谭铭说。
直到2000年,原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上书国务院,提出“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后,才引起高层对农村的关注,“城乡资源分化日益扩大仍然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即使后来开始重视了,这种分化已经无法弥合了。”
其中,一代留守儿童甚至已经成人,并又制造“留守儿童二代”。国家卫计委2015年5月公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显示,每三个农村孩子里面,就有一个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留守老人接近四分之一。留守家庭成为常态家庭模式。
年轻的农村父母为了生计离乡在外,留下了家里的老人和孩子。“上有老下有小”的现实窘迫,农村有限的经济来源,繁华大都市的机会,都推着他们往外走。
一个完整家庭,因其中成员的迁徙,而分裂成两部分,离开家乡部分和留在家乡部分,出现了“流动家庭”和“留守家庭”两种形态。
“农村传统家庭几代同堂名存实亡。造成这种传统家庭结构解体的,其实是传统农业经济结构的瓦解。”谭铭说,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农业生产投入大,周期长,收益小,绝大多数农村青壮年都选择外出打工,形成了规模可观的“打工经济”,进而取代传统农业经济成为农村家庭主要的收入来源。
“但是当农业经济解构的时候,新的一种经济模式并没有准备好接纳他们,户籍制度就成为他们建造的壁垒。”谭铭说。
“传统家庭的瓦解对孩子的影响最大。”谭铭表示,这一过程家庭传统文化的传承也会出现严重问题。
解构后的“留守”问题
户籍制度的限制和随迁子女教育政策的不完善,也使得农村留守儿童即便想转为流动儿童,也不算易事。何况,那些跟随父母入城的农村孩子,还可能面临“二次留守”。
“可见,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主体是处在学龄前及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由于特殊的成长环境及经历,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教育、心理发展等方面都面临着一定的问题。”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陆士桢说。
谭铭也表示,在家庭生活方面,部分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较为贫困,致使其基本生活得不到充分保障,有的留守儿童有流浪倾向。
而在受教育方面,由于留守儿童大都生活在欠发达地区,教育水平较低,造成了留守儿童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较一般儿童低,难以实现向上流动的社会现象。
“同时,在心理发展上,一方面留守儿童长期生活在没有父母约束的环境下,若受到不良行为的影响或不法分子的诱惑,较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另一方面,因缺乏关爱,留守儿童容易产生无助、自我厌弃、自闭等心理问题,并容易对学校教育或父母产生抵触情绪,影响儿童身心健康发展。”陆士桢说。
“留守儿童群体的出现及其发展困境并非简单源于亲子分离,而是更广泛层面经济、教育、医疗等政策不当安排或政策忽略的后果。这种政策忽略突出表现在政策的边缘化、不同类别的政策体系缺乏整合、政策系统性和连续性的不足等特征。”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邓锁说。
陆士桢也指出,留守儿童的现象和问题是我国社会快速发展的结果,也是产生于我国社会固有的结构和文化基础之上的社会现象,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立足于我国的发展,立足于国家综合治理的现代化,立足于我国社会结构与社会文化的科学发展。
“留守儿童群体的出现不仅是家庭成员个体的选择后果,更大程度上还反映了农村发展、城乡二元体制分割以及儿童福利政策不完善等的制度困境。”邓锁说。
留守儿童路在何方
陆士桢建议,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前提下,尽快建立留守儿童福利保障机制和法律体系。
“现在,无论是政府的扶持政策,还是共青团、妇联、学校、社区以及群体社会组织、企业等,对留守儿童的工作都是零散个案性质的,尚未建构起完整、完善的留守儿童福利体系。”陆士桢说。
陆士桢指出,儿童福利服务是一项社会性的事业,有赖于国家强有力的政策和法律支持。有必要通过制定儿童福利法这样完整系统的儿童基本法律政策来保障儿童的权利,这对改善儿童福利分散化管理现状将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必须制定针对留守儿童工作的专门法规。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温铁军接受表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根本还在解决三农问题。他建议,国家财政应支持乡土教育,“这些年国家虽然一直在给农民减负,但也并没有按照人均水平来承担农村的教育公用经费。”
“财政给的钱不够,养不起学校和老师,再加上农村人口外流、生育率下降,导致生源不足,村校无法维持,造成了大量的村校撤并,最后结果就是直接影响了农村的教育,乡村教育全面破坏与撤并村校有很大的关系。”而近些年教育产业化又导致了教育丧失其公平性,甚至成为贫富差距的制造者。
温铁军认为,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工业文明晚期,而生态文明要求人的多样化发展,因此乡村教育应立足乡村社会,进行以本地化知识为主的乡土教育,让更多的人能够在农村生存。
温铁军表示,留守儿童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只有通过综合性的三农政策安排,才能把这个派生问题顺带解决。
“人是以家庭为单位生存的,当我们过度强调对乡村劳动力资源的开发时,就派生出了留守儿童的问题。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应该靠城镇化与乡村发展‘两个轮子一起转’。”
温铁军认为,现阶段不应该再强调城市化,而是强调县以下中心镇发展的“城镇化”战略,让大量农民能够在本村、临近城镇等就业半径比较短的地区就业。“通过互联网让农村中的创业人才就近在城镇创业,形成中小企业在城镇的集中,带动周边农民‘不离土离乡’地就业,白天去城镇上班,晚上骑车或者坐公交就能回家,这样的农村家庭既可以有外出打工挣钱的能力,又能保持家庭的完整。”
“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任何人都不能代替双亲的陪伴和教育,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最终还是要从制度入手。”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建议,城市化进程中,全社会在给予留守儿童关怀的同时,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消除制度壁垒,让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真正得到城市的关怀。
谭铭称,外出务工者都是有家庭、有情感、有老婆孩子的,不单纯是劳动力,在由农村向城镇迁移的过程中,我们的政策要帮助他们完成完整意义上的家庭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