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检:今年起将编写《未成年人检察年度报告》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日前,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16年起,最高检将编写《未成年人检察年度报告》,记录反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集中分析、总结、研判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形势、特点和规律,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了解、研究、部署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供参考。
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志杰表示,今年将加快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建设,推动在省级、地市级检察院和未成年人案件较多的基层检察院设立独立的未成年人检察机构,确保在2016年12月底前,实现各省级院全部成立独立未成年人检察机构。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上升趋势。涉罪未成年人中,80%左右没有完成初中教育,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比率占70%左右,北上广等经济较发达地区占比更高。各地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成效明显。目前,未成年人不捕率超29%,不起诉率超11%多,处于持续上升态势,明显高于整体刑事案件不捕率、不诉率。
张志杰称,2016年,最高检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将性侵害未成年人,拐卖(绑架)儿童,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等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纳入未检部门受案范围,还将探索把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案件纳入未检受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