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域·连锁·直通”诉讼平台“泉州模式”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石鼓镇果农王某从家走到石鼓镇人民法庭只需三五分钟。带上身份证及合同,经过材料初步审核,王某提起的一起诉讼便已立案。
“没想到现在打官司这么方便。”站在家门口的法庭上,王某直呼想不到。
王某不知道,自2015年1月12日起,在整个泉州区域,不管是哪里人,不管案件属于哪个法院管辖,只要当事人迈进任何一家法院(法庭),只要是民商案件,都可得到受理。
家门口立案 异地审案
几个月前,王某将自家一批上好芦柑卖给晋江市金井镇从事水果批发的小张,说好1个月内结清的货款却迟迟没有支付。
“想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欠款,但印象中这类异地诉讼特别麻烦。”按照传统方式,必须在被告小张所在地立案,“从石鼓到金井坐车就要一两个小时,从立案到开庭折腾几次,这一个月就顾不上家里的果树了。”
从异地往返受累到家门口快速受理,这得益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12日在全市推行的“跨域·连锁·直通”诉讼服务平台。
泉州中院负责人介绍说,借助诉讼平台,泉州全市12个法院、42个基层法庭、54个诉讼服务窗口连成一个诉讼服务大数据网络,不管是哪里人,不管案件属于哪个法院管辖,只要迈进任何一个法院、任何一个法庭,从诉前咨询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环节的数十项诉讼事务均可得到一站式解决。“这就好比在任何一个银行网点,客户都能得到同等服务,而不一定非要跑到开户行办理。”
“我们有异议。两被告是合伙关系,有些业务是许某来洽谈,有些是黄某来确认购买的型号,许某负责对账签名。”远程视频中,针对被告方提出二人是雇佣关系,原告方委托代理人林律师及时提出异议。
这是2015年11月16日上午,惠安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黄某元与被告许某、黄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庭审中的一幕。与以往庭审不同,本次庭审法官、书记员与被告方坐在惠安法院第三审判庭,原告方却远在30公里之外的晋江法院第二审判庭。借助两地远程诉讼服务平台,远程庭审视频清晰、通话流畅。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各个环节一气呵成,最后通过法院内部局域网传输完成核对笔录。
泉州市中院院长欧岩峰说:“让每个有需要的人,打得起官司、方便打官司,一直以来,都是泉州两级法院为之努力的目标。”泉州两级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推出“跨域·连锁·直通”的诉讼服务便民平台,打破地域限制,让民商事案件的当事人,可在家门口享受到一站式、一体化、无差别的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诉讼服务。
欧岩峰说,这一“泉州模式”不仅是全国首创,而且意义是革命性的。以前,法院给百姓的印象是“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这一平台就是要努力打破这样的司法僵局。
“由于是首创,无先例可循,落实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困难,但我们会根据群众的司法需求,结合实践,不断完善充实,最大化地派送各项司法红利。”
至今,“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已运行满1年,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各级领导的肯定。
创自家模式 开全国先河
“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是2015年泉州法院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深化司法改革的精神,本着“法院多服务,群众少跑腿”的理念,坚持“连锁联动、全城覆盖、标准运作、便捷优质”的思路,构建的涵盖诉前、立案、审判、执行阶段的创新诉讼服务平台。
跨域,家门口的诉讼服务,案件处理打破诉讼服务领域的行政区划限制,在整个大泉州区域,当事人不必因为案件属异地法院管辖而奔波,可以就近选择任何一个法院(法庭)办理。
连锁,标准化的诉讼服务,全市法院实行统一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实现服务无差别、标准化,以标准化的服务突破人为的差别对待。
直通,全流程的诉讼服务,当事人除开庭等一些必须亲历性的程序须前往管辖法院外,其余诉讼程序均可在就近的法院(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完成,服务涵盖诉前、立案、审判、执行、答疑解惑等多个环节。
泉州市中院在实践中摸索,平台的各项功能及服务领域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延伸与拓展。
例如:平台适用的案件类型从民事一审立案拓宽至行政一审、执行申请;平台的功能从异地立案拓展到法律咨询、材料收转、诉讼指引、判后答疑、信访接待、调解等;平台的适用程序从立案延伸至诉前、庭审、执行、信访等所有诉讼程序;平台适用的地域范围从最初的泉州市12个诉讼服务中心到泉州全市12个法院和42个人民法庭,推广至现在的全省法院,并走向全国。各基层法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延伸服务。
鲤城、丰泽、泉港、洛江、惠安、石狮法院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给上门立案服务。鲤城、石狮法院与当地司法局协议,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引进青年律师志愿者提供代写法律文书、协助调解等服务。石狮法院在全省率先开通12368人工服务热线等。鲤城、洛江法院为当事人跨域划拨执行款。
2015年11月下旬,在安徽合肥召开的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上,欧岩峰作了典型经验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在推进会的总结讲话中两次指出:泉州法院提供的跨域服务减轻了群众诉讼成本,获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许,这一做法在全国推广,将极大地方便人民群众,极大地节约社会成本,希望各地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继续探索好跨域诉讼服务。
近期,因平台为群众提供突出的便民服务,泉州中院立案庭还被评为福建省政法系统“十佳基层单位”。
巩固平台成果
任重而道远
泉州法院系统“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运行一年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各级领导的肯定。这一年,全市两级法院为当事人提供异地立案17551件,提供异地法律咨询16095次、判后答疑779次、信访接待129人次,立案调解62件,诉前调解52件。
泉州市中院有关负责人谈到未来的工作时说:“开弓没有回头箭,我们任重而道远。”
为继续深化平台建设工作,巩固平台取得的成果,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平台提供的各项诉讼服务,今后泉州市中院着重抓好以下几个工作:
首先,推进并完善诉讼服务平台。按照2015年7月份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运行的实施方案》的规定,做好跨域立案等各项便民工作,构建起大格局、大平台、大服务、大辐射的诉讼服务网络,为平台在更大范围推广运用提供成熟样本,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司法改革创新红利。
其次,充分开发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加强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南、预约立案、等功能。选取银行、较大的律师事务所为试点,授予其网上申请立案权限,实现律师或者银行的代理人足不出户就可将立案手续办妥,使其与已经平稳运行的“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共同构建起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的便民双轮驱动机制。
第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升级完善“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智能辅助系统,提高其运行速度和稳定性,兼具内外兼容,法院间信息共享,当事人可自助查询,但同时又能保守审判秘密的功能。在全市12个法院及42个人民法庭配备自助服务终端设备,为当事人及其律师提供自助打印判决书、生效证明等法律文书的服务,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第四,设置大学生志愿者导诉台。加强与华侨大学、仰恩大学等大学合作,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导诉台,引进大学生志愿者,为当事人提供导诉服务,也为大学生提供社会锻炼的平台。
第五,加强案件调解工作。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室”,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邀请其参与调解案件,泡好“司法功夫茶”。
“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既为群众诉讼提供了便利,又促进了法院干警作风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