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蓬安出租车经营权争议追踪

    四川省蓬安县70台出租车经营权延长后于20151220日到期,出租车驾驶员联名上书县委书记温春明、县委和县政府,要求继续实行公司化管理,拒绝将要执行的纯公司化管理。

    本报2015111日以《四川省蓬安县出租车经营权到底归谁》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引起了蓬安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温春明专门做了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妥善处理。蓬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就报道所反映的问题向温书记做了《关于对我县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及企业收取定额营收有关情况的汇报》专题汇报。很多驾驶员说这份报告有糊弄领导之嫌,出租车驾驶员普遍认为这是一份只站在出租车公司立场的报告,根本没有考虑到驾驶员的确实利益。有驾驶员表示,如果实行纯公司化管理后,每个驾驶员每年收入将减少2万多元。

    本社记者再次来到蓬安县,蓬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胡伟称,目前我国没有一部关于出租车经营权管理的法律,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地方出租车经营管理办法。蓬安县出租车实行公司化管理是经过市场调查后结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决定的,充分考虑到了驾驶员的利益。就驾驶员反映的“公司化管理”“纯公司化管理”问题,胡伟没有详细解释。他希望国家尽快出台出租车经营管理办法以有章可依。

    公司化管理方案指:驾驶员出资购买出租车辆,每年上交公司各种费用24000元、每年交管理费4800元、车辆维护费每季度1000元,维修费由驾驶员承担。

    纯公司化管理方案指:出租车公司购买出租车,每个驾驶员交37000元保证金,每车每天(两班)上交公司188元(全年每车上交67414元)。公司负责购买营运车辆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