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伟:司法统一考试是实现精英司法的第一步

  “司法考试的再试通过率应当很低,可以根据每年司法机关统一汇总的司法官缺额的23倍确定通过率。司法考试再试只允许每人考两次,两次考试通不过,一辈子与司法官职业无缘。只有这样,才能将司法官资格要求拉高到比律师更高,最终实现精英司法而不是凡庸司法的构想。”

 

  “精英司法是中国大陆司法改革的一个目标,司法统一考试是实现精英司法的第一步。”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建伟表示。

  20151220日,《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意见》规定,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意见》出台后,司考如何进行改革?与司法改革又有哪些关系?我国的法律人才选拔应如何进行?113日,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就此专访了张建伟教授。

确立法律从业者的最低标准

  

  记者:为何在这个时期出台《意见》?

  张建伟:这是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出台的措施,国家总的发展方向是提升社会的法治程度,这需要所有法律人的努力。法律人自身素质如何,对于法治国家建设有密切关系。

  《意见》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扩大了法律职业资格的适用范围,将过去不需要通过法律资格考试的与法律有关的职业纳入法律资格考试的范围,有利于提高政府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的整体法律水平,提高法律职业群体的专业品质,最终有利于国家依法治国的大局。

  记者:《意见》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这一调整对于法律人才的选拔有什么影响?

  张建伟:法律职业要求从业者有较高的法律素养,这种素养要在专业学习中获得,英国柯克大法官称之为“后天获得的理性”。

  法律职业者是否达到相应合格法律人的标准,需要有一个衡量指标,这就是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否能够通过这一考试,可以评判一个人是否达到对法律从业人员的基本业务素质要求。

  将司法考试调整为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可以拉抬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外的法律职业者的业务水平,为优秀的人才从事法律职业创造条件,使不能达到合格程度的人不再有机会从事那些需要较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能胜任的法律职业。为司法机关和律师行业以外的部门任用合格的法律从业人员确定了最低标准。

  

司法资格考试是精英选拔的举措

  

  记者:《意见》将部分涉及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范围的扩大有什么意义?是否对精英司法的实现起到作用?

  张建伟:法律职业没有门槛或者门槛太低,不利于法律工作的质量。当前我国法律教育遍地开花,全国法律院系将近700所,早已不是精英教育。法律教育若非精英教育,就需要精英选拔,司法资格考试就是精英选拔的举措,未来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当然也是。

  将部分涉及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的是改善这些工作的品质,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意义重大,在民主、法治国家,公民的自由权利及其义务,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往往都是宪法庄严允诺保障或者予以规定的内容,不可等闲视之,处理与此有关的法律职业者的业务素质不能低,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

  对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范围的扩大,我的看法是,用心甚好,但将有志于当法官、检察官、律师的与从事其他法律职业的人同考,也存在疑问。同为法律职业,具体差别很悬殊,司法官和律师的业务范围和法律素养要求差异不大,但司法官、律师与其他法律从业人员的业务范围和法律素养要求差异就可能很大,与其要求通过同一法律资格考试,不如将考试的内容分开。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同考并以同样的标准通过,没有太大问题,但是,司法官和律师以外的法律职业者考试的侧重点和考试的科目范围不妨与司法官和律师有别。

司法考试应分初试和再试

  记者:在您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中,提出司法考试中存在诸如选拔范围、考试形式、对法律职业人员素质要求等方面的有待改进之处。现在这些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张建伟:司法考试进行10年多了,很遗憾的是司考改革并没有展开。《意见》的出台,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契机,使司法考试制度得以改革完善。

  2002年,我国实行统一司法考试,是为了满足社会对于司法者素质的期待和精英司法的梦想而设立的。当前司法精英的想法通过司法考试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前不久听一位律师赞叹:“过去感觉法官、检察官的业务素质比律师低,但近年来法官、检察官业务素质已经不低于律师。”这反映的就是司法考试的成效。但是,法官、检察官、律师的业务素质并未高到与社会的期待持平,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需要进一步努力改善自身法律素养,法律资格考试的改革有助于提供一臂之力。

  记者:您对司法考试改革有什么期待?

  张建伟:我期待司法考试进行改革,对于参加司法考试的,应当要求有法律学历,考试分两步进行,现在的司法考试改为初试,通过初试可以做律师,要成为法官、检察官,应当参加第二次考试,即司法考试的再试。

  司法考试的再试通过率应当很低,可以根据每年司法机关统一汇总的司法官缺额的二到三倍确定通过率。司法考试再试只允许每人考两次,两次考试通不过,一辈子与司法官职业无缘。只有这样,才能将司法官资格要求拉高到比律师更高,最终实现精英司法而不是凡庸司法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