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百色市法学会增加人员编制
本报讯(记者罗宗明) 广西百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学会建设,近日,百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专门下文,同意市法学会增设会员部,明确为正科级建制,增加市法学会参公事业编制1名,增核市法学会科级领导职数1名。
2009年8月,根据百色市委常委会议纪要精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批准成立百色市法学会,核定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2名,其中专职副会长1名(兼秘书长,副处长级),内设综合部主任1名(正科长级),成为广西全区第一个有机构编制、有财政预算经费、有独立办公场所和相应设备装备的市级法学会。
百色市法学会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学研究,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县级法学会建设、律师信访代理等工作得到中国法学会、自治区法学会的高度肯定。2012年9月,百色市法学会被中国法学会授予“全国地方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3年11月29日,在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百色市法学会系统的组织机构建设得到了充分肯定;2015年9月18日,该市法学会创新的律师信访代理机制在“全国法学会会长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介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5年1月8日,中央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新形势赋予了法学会新的历史使命和任务。由于该市法学会内设机构还不健全,人员偏少,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市法学会工作正常开展,针对这一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并同意给市法学会增设机构和增加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