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宝帮”收藏家涉嫌诈骗出庭受审

  号称身价几十亿的上海收藏家卫梦强,央视《国宝档案》栏目曾对他做过专题节目,他的藏品中,清朱金木雕照壁被授予“中国民间国宝”称号,他本人在网络上被称为“国宝帮”偶像派大腕。然而,在201411月,卫梦强却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20151216日,卫梦强因涉嫌诈骗罪和倒卖文物罪站在上海市奉贤区法院的被告人席上,该案系全国首例“国宝帮”涉嫌诈骗罪受审,因而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现年54岁的卫梦强确实是收藏界的“传奇”人物,其一直就是奉贤区柘林镇一个村的村民,既不是企业界的大佬,也不是当地名门望族之后,几乎是突然间成为了收藏界响当当的人物,然而这个“国宝帮”偶像派大腕怎么会与诈骗和倒卖文物扯上了关系?

  201311月间,张某将朋友卫梦强介绍给年近7旬的老同事俞某夫妇,并将卫梦强描绘成“几十亿身价的大收藏家”。俞某听后肃然起敬,并于当月27日随张某到奉贤区拜访了卫梦强。卫梦强带着他们参观了其开办的“华亭博物馆”,还设午宴款待,并赠与所谓价值不菲的“天珠手链”。席间,卫拿出手机向俞某展示了5张青铜器彩照,并称这些价值数千万元的文物将要被人卖到海外,自己苦于目前资金短缺没钱收购,俞某如出资500万元便可买下这些重量级国宝,并信誓旦旦保证“上下家由我负责,一进一出可赚几千万”。

  俞某信以为真,在与妻子史某商量后,决定将他们毕生积蓄500万元交由卫梦强操作。翌日,在张某陪同下,俞某携夫人又到奉贤与卫梦强签订了一份协议,内容大致为:由俞某夫妇出资500万元,交由卫梦强收购上述青铜器,由卫梦强负责买进卖出,利润四六分成。

  几天后的122日,俞某通过银行将500万元人民币汇入卫梦强的账户。钱汇出后俞某从冲动中冷静下来:投资的青铜器一眼都没见过,卫梦强其人其事的真实性也未考证,会不会利令智昏上当受骗?俞某赶紧请了古玩艺术品鉴定专家到卫梦强开办的博物馆一辨真伪。“摆设的东西都是假货、地摊货,你受骗上当了,赶快把钱要回来。”专家的警告使俞某冒出一身冷汗

  俞某以妻子亲属患重病治疗用钱为由向卫梦强要回了100万元。剩余的400万元追讨至今无果。俞某震惊地发现,当初卫梦强所展示的5件青铜器彩照,其实物根本就不存在。

  20142月,俞某带着几位“大买家”到卫梦强处,“大买家”实为上海第一财经频道栏目的工作人员,到卫梦强处进行了暗访。当年“3·15”节目播出当天,卫梦强在收看上海第一财经频道《艺术投资》栏目“揭秘国宝帮”后,认为这档节目称他的数百件“哥汝官钧定柴”、六大名窑瓷器都是地摊级新仿品,严重败坏了他的名誉,还把他定性为“国宝帮”,更令他“痛楚万分”。

  随后,他一纸诉状将俞某及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告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卫梦强在诉状中称,央视《国宝档案》栏目对他做过专题节目,自己是中国文物学会会员、中国收藏家协会会员,收藏的都是真正的国宝,要求两被告予以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由于此后卫梦强涉嫌诈骗罪被捕,这起名誉侵权案暂无最新消息。

  为挽回损失,俞某只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当年718日,他以卫梦强虚构事实,诈骗巨额钱款为由向奉贤警方报案。724日,奉贤公安分局以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表明,卫梦强展示的手机上的5张青铜器彩照是河南人李某(另案处理)发给他的,李某到案后交代:照片中的5件青铜器,卫梦强从未见过,也从未转卖给卫梦强。据此,因卫梦强涉嫌诈骗,奉贤区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

  到案后,卫梦强始终否认他的诈骗犯罪事实,他还试图用以前从河南人李某处购得的另5件小型青铜器来冒充本案所涉的5件青铜器。这5件小型青铜器露面后,警方一并送交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鉴定,鉴定结论为:其中铜兽面纹觚、铜几何纹壶等为国家禁止买卖的3级文物。为此,卫梦强在涉嫌诈骗犯罪后,又涉嫌倒卖文物罪。

  据查,卫梦强获取俞某汇来的400万元后,迅速将其中一部分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为亡儿落葬及购买自己的寿穴等用去55万元,为安抚亡儿之妻用去50万元,还带着家人去东北旅游花费15万元等。在法庭上回答公诉人的提问时,他承认私自占用了这笔款项。

  庭审中,公诉人认为:因资金缺乏,被告人卫梦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俞某钱财,数额物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人还认为,被告人卫梦强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应当以倒卖文物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倒卖文物的犯罪事实,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据此,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在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卫梦强的辩护律师为其作了无罪辩护,他认为在这起青铜器投资买卖事件中,卫梦强与俞某双方签订过协议,此案只是一般的民事纠纷案件。而公诉人指出,经过法庭的调查和质证表明,卫梦强与被害人虽然签订过协议,但并不能以此来否定卫梦强犯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被害人俞某的诉讼代理人当庭表示:经过庭审过程,卫梦强应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他有所悔悟,退回被害人的400万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将请求司法机关依法减轻对其的处罚。

  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择日宣判。

普法提示:

  此案的审理给了收藏爱好者们诸多启示。近年来,国内民间收藏热遍及大江南北,各地古玩收藏市场如火如荼,各种拍卖会、鉴宝节目层出不穷,收藏大师们也各显神通,但全民收藏热引发的后遗症也随之暴露。

  有业内人士指出,现在屏幕上充斥了大量的鉴宝节目,有些所谓的收藏大师、鉴宝大师花点儿钱,就能经常在屏幕上露脸,时间一长自然而然就被冠上了“大师”的头衔。

  央视“3·15”晚会曾曝光,文物鉴定的背后,既有专业知识的问题,更有利益交换驱动,一些所谓的鉴定师只要收钱即可随意开具鉴定证书。廉价的地摊货摇身一变就被鉴定成古玩,明明假的地摊货,藏家说什么年代,证书就开什么年代,毫无职业道德可言,而后卖给不懂行的人,为黑心卖家获取暴利。在金钱面前,专家频频失节,“黑嘴鉴定”日益猖獗。

  由于我国文物市场不规范,又没有专门机构进行统一管理,造成了无人管理的真空地带。我国《拍卖法》第61条第二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法律法规的滞后和监管上的缺失,都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以古董收藏家为外衣,用高额回报作诱饵,借助社会上的收藏热,精心策划骗局,骗取被害人的钱财,以“经济纠纷”来逃避法律制裁,且屡屡得手,被骗者却投诉无门,只能自认倒霉,甚至有的造成倾家荡产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