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适应《刑法修正案(九)》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日前,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下称《刑法修正案(九)》)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至251版,既符合法律规定,又方便承办人。
据了解,为适应《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给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会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单位进行系统研究,对涉及的流程、文书、数据项提出了修改方案,针对修改、新增、取消罪名采取了不同的呈现方式,对通用案由、控告刑事案由、原案案由、赔偿信访原案案由等作出调整。
同时,对统计AJ2013系统作了相应调整,做好了两个系统的衔接。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组织各省级检察院完成了系统升级工作。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称,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以来,已进行9次较大规模升级,仅2015年就进行了3次较大规模优化完善,新增了系统应用功能、特赦检察业务流程及电子卷宗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