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计委解读《职业病诊断文书书写规范》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病诊断工作,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国家卫计委制定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病诊断文书书写规范》。
日前,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标准对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完成职业病诊断程序和结果报告,具有广泛的实践意义。
国家卫计委强调该标准适用于除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以外的职业病诊断文书的书写。依据简洁明了、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原则,主要对《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关于请提供职业病诊断有关材料的函》《职业病诊断讨论记录》《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4项常用诊断文书的内容和填写要求做了规定,并列出了文书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