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法学会争当排头兵 为法治浙江作出更大贡献

  浙江省法学会在舟山召开全省法学会秘书长联席(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以及全国法学会会长会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围绕陈冀平在出席浙江省法学会第七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这次大会提出的任务要求,全面总结2015年工作,深入研讨明年工作思路和举措。

 

  1210日至11日,浙江省法学会在舟山召开全省法学会秘书长联席(扩大)会议,认真落实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在出席浙江省法学会第七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争当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行军和排头兵为目标,不断开创浙江省法学会建设新局面,努力在法治浙江建设进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这次会议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以及全国法学会会长会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围绕陈冀平在出席浙江省法学会第七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这次大会提出的任务要求,结合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总结2015年工作,交流经验,查找问题,深入研讨明年工作思路和举措。

  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对明年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认清形势,吃透精神,接好天线。围绕浙江省“十三五”规划,以争当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行军和排头兵为目标,牢牢把握政治方向“主心骨”、始终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精心耕耘法学研究“主阵地”,坚持法学会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着力完善平台机制、深化法学研究、开展法治宣传、组织法律服务、推进人才队伍和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法学会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的贡献力。要主动为“十三五”规划谋策献计,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方支招,为“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精准服务,为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出谋出力,为推进浙江省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贡献智慧。

  二要贯彻意见,突出重点,接好地气。认真学习领会《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积极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坚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优先、分层次有序推进的原则。切实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按照《指导意见》确定的市县法学会八大任务,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有选择、有重点地组织推荐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参与法治宣传和社会治理等工作,在实践中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常态化机制,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基层法律服务新形式、新载体。大力发展个人会员,要按照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发展新标准,通过成立县级法学会、建立研究会和团体会员单位来积极发展个人会员,将省内各高校、律所、公证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立法机关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的人员吸纳进来,把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吸纳进来,充实队伍,壮大组织。

  三要正视问题,补足短板,再上台阶。各市法学会在组织建设、工作机制、精神状态、能力素质、职能履行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短板。要多跑勤要,向会长、常务副会长勤汇报多请示;与组织、编制、财政等部门多联系多沟通。要加强学习,吃透上级精神,学深专业知识,优化知识结构,借鉴先进经验,指导推动工作。要锤炼能力,勤于思考,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在工作中锻炼能力。要提升作风,“严”字当头,“实”字入行,以过硬作风推进工作,取得实效。要勇于担当,有强烈的使命感,增强责任意识,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乐于付出。

  陆剑锋指出,浙江省法学会将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省法学会2016年工作要点和今后五年工作规划,按照“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使命要求,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在法治浙江建设进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杭州市法学会和温州鹿城区、绍兴上虞区法学会分别介绍了推进县(市、区)法学会建设的经验做法。浙江省各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部分县法学会负责人,省法学会秘书长、机关各部室主任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