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首次出庭应诉
本报讯(记者汤瑜) 12月11日上午,北京二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案,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高煜出庭应诉,这也是北京市公安机关首次由副局长一级的领导出庭。与他同时出庭的还有海淀公安分局副分局长蒋林。
今年1月15日凌晨,刘某和妻子邢某因家人购买理财产品的事情,与李某一家发生纠纷。他们来到李某家楼下,和对方一家人发生了冲突,几个人相互殴打。按照李某的说法,他下楼后看到刘某正在推搡自己的母亲,立刻就急了,从垃圾箱边上捡起一根棍子就冲过去打刘某,但后来棍子被刘某抢走了,刘某又开始打他。女友霍某赶来护着他,结果又被刘某和邢某殴打。
根据警方的调查,刘某、邢某将李某和他的女朋友霍某打伤,刘某的头部也受了伤。次日,海淀公安分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刘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刘某不服,向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经过审查,维持了海淀分局的行政处罚。刘某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被驳回。
庭审开始后,合议庭法官表示,今天的庭审,重点从公安机关的权责、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做出行政处罚的海淀公安分局,要对整起案件中的传唤、询问、调解、处罚、告知等一系列执法活动中是否合法提供证据,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市公安局,要对复议过程中的程序是否合法提供证据。
刘某认为警方采纳的证言都是来自李某亲属;公安机关认为案发现场没有监控,只能采集在场人的证言,并无不当。上诉人同时说,最后的告知书的签收日期是在凌晨4点。这个时间正是常人睡眠最深的时候,这也证明,海淀分局在传唤刘某之后,并没有充分保证公民的休息权利。
海淀分局认为:“这是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告知当事人。而且办案民警加班、调取各项证据、询问其他当事人的时候,刘某都在休息,这个时间签署告知书,首先并不违法,再者也没有侵犯他的休息权利。
北京市公安局方面表示,这是北京市公安系统首次由两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同出庭应诉。此次高煜副局长和蒋林副分局长出庭,将有助于促进公安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化解矛盾、解决争议。
庭审后,高煜说:“北京市公安局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深入落实,不断推动法治公安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