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要善于防控法律风险
近期,浙江省金华市陆续举行了3场法学论坛,探讨在当前依法治国大背景下,政府部门应该怎样进行法律风险防控,律师在政府法律风险防控中如何开展法律服务等问题。
在当前依法治国大背景下,政府部门应该怎样进行法律风险防控?律师在政府法律风险防控中如何开展法律服务?……围绕这些问题,11月下旬,浙江省金华市举行了三场法学论坛进行探讨,寻觅良方。
其中,浦江县举行了主题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的法律服务”论坛,由金华市委政法委、金华市司法局、浦江县政府主办,金华市法学会、金华市律师协会承办。另两个是在金华举行的“第一届浙中法治政府建设论坛暨政府法律顾问实务研讨会”,以及浙江省法学会诉讼法年会,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与法治政府建设是该年会研讨的主要内容。
这三个论坛参加人员包括高校、法学研究机构法学专家、政法单位领导、政府职能部门的法制科长、律师。值得一提的是,第一届浙中法治政府建设论坛该论坛的组织者和发起者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由社会力量组织法治政府类的论坛在浙江省属于首创。
“在法治政府全面实施的今天,法律风险愈发突出。”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主任陆金才的观点引起了大家的共鸣。
有数据表明:2015年5月4日,即新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全国各级法院行政一审共登记立案2000多件,与上月相比翻了近一番;1990年,行政诉讼法刚出台的第2年,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也翻了一番。
中国法学会会员、浙江省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理事、浙中律师事务所主任严亮奇说,目前我国每年的行政诉讼近20万件,如果翻一番,每年将近40万件。“可以预见,政府机关作为被告,将成为常态。政府面临的法律风险空前高涨。新形势下,政府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如何减少当被告的机会?”
严亮奇编写的《政府依法决策机制中律师的功能和作用探析》,获得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的法律服务论坛一等奖。他查询资料发现,“因政府决策失误,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每年增加1万亿元,这当中的刑事法律风险不言而喻。”
“政府部门有大量的‘红头文件’正在执行,这些文件是否合法,亟待梳理。”在第一届浙中法治政府建设论坛中,一位律师对一些文件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表示担忧。
同时,围绕如何减少法律风险,大家积极建言献策。“政府领导首先要弄清自己的家底,哪些事情必须做,哪些事情不能做,都要一清二楚。”一位法学专家说。
浙江杰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海泉在《论如何发挥律师正能量助力政府依法行政》一文中认为,律师可以在“处理突发事件”“进行企业改制和破产清算”“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工作中,为政府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浙江省温岭市法制办的洪澄江认为,政府要防控法律风险,应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机制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以及全面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重大合同要征求法律专家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红头文件是到了该梳理的时候了。”严亮奇律师建议,各级政府应成立专门的梳理小组,吸纳法治工作人员、法学专家、律师等参加。“花3年时间,把违法的文件清理掉,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和行政人员的法律风险。”
严亮奇成立了专业律师团队,专门研究政府法律风险防范,出版相关书籍,深入研究“政府重大决策风险防范”“政府依法行政风险防范”“政府重大投资风险防范”“政府社会治理风险防范”等问题,并推出了针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专项法律服务。
与会者们认为,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措施,对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如何真正发挥法律顾问的政府决策高参作用、依法执政的推动作用和社会和谐建设的促进作用,是当前政府法律顾问面临的关键问题。研讨会中,大家围绕新行政法下法治政府建设、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实务与创新以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在第一届浙中法治政府建设论坛中,“第三方”这个关键词被多次提及。与会者认为,在政府重大决策中,应让第三方机构给出中立意见,比如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第三方机构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
“当然了,并不是说有了第三方机构的介入,行政人员就能完全规避风险了,而是降低风险。”参加论坛的一位来自政府法制办的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