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机关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通讯员施坚轩)从去年12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整治司法不规范问题为重点、构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长效机制。去年底以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多次对全市检察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挂点联系对口督导,逐步形成了市检察院督促指导、把握全局,各级检察院检察长负总责,全市检察干警共同参与的“专项整治”工作格局。

“查、议、评”排查突出问题

  上海检察机关将查摆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通过案件评查、类案调研、法律文书专项检查等方式的“自己查”,今年以来评查案件6396件;通过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来访群众等各方意见,以及检察网站调查问卷的“社会议”;通过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质量、权利义务告知、赃证物品入库出库情况、办案期限等重点环节的“专项评”,对去年度作出撤消或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62件开展专项评查。通过“查、议、评”梳理出14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保障律师权利、维护当事人权益、规范执法、司法效率和效果、法律监督、司法作风、职业纪律等七大个方面,形成详细具体的司法不规范问题清单。对此,市检察院专门制发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问题情况通报》,逐条剖析提出整改建议。

切实保障律师权利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立案金额小于50万元的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无需再经检察机关许可。在专项整治中,全市检察机关对2013年底至20156月立案的107件贿赂犯罪案件进行排查,发现有28件这类案件对辩护律师会见设置了“障碍”。此外,在排查中还发现存在对律师意见及诉求重视不够的情形,给律师会见、阅卷、反映意见带来困难等问题。

  市检察院针对问题及时作出通报,指导各级检察院及时整改。静安区检察院及时建章立制,做到在审查逮捕、起诉阶段,对律师提出的相关申请及时受理、件件回复。该院规定对上级交办的、重大复杂的和案卷超过30卷以上的案件,及时启动绿色通道,为律师阅卷工作提供便捷服务。

规范办案从“细小”抓起

  办案“小疏漏”暴露的是执法办案不规范的“大问题”。全市检察机关运用多种方式对此“攻关”。奉贤区检察院今年4月对排查出的这类执法办案不规范的“常见病”“易发病”,研发了“检察官执法办案全程监控及业务档案系统”的办案软件(以下简称“系统”),一揽子监控涉案款物处理不及时等35项程序性不规范风险点、28项办案纪律不规范风险点以及21项实体性风险点,运用信息化手段,把有可能发生的不规范执法风险由电脑自动提醒在前、防范在先。系统正式运行以来,共发出红色提醒46次,帮助15名检察官将不规范执法的风险消弭于无形。

严格回避制度

  各级检察机关在“专项整治”中立查立改,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着重加强规范司法的制度机制建设,结合司法体制改革,陆续出台了20多项制度。特别是出台《上海检察机关关于严禁检察官违反任职回避规定,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和检察官配偶在本市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实行“一方退出”的实施意见》等,为司法行为设置“隔离带”。截至20157月初,全市检察机关助理检察员以上具有“一方退出”情形的共有63人,他们中有49人选择本人一方退出,占总数的77.8%。有14人选择配偶等另一方退出,占22.2%。在司法改革试点中,全市遴选入额的1565名检察官均签署了职业回避承诺书,为自己遵守职业操守和任职回避等承诺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