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研究出台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制度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124日,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出席排污许可制度国际研讨会上强调,要将排污许可建设成为固定点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进一步整合衔接现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污染源管理新格局,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陈吉宁介绍,排污许可是世界各国通行的环境管理制度,是企业环境守法的依据、政府环境执法的工具、社会监督护法的平台,对控制和减少污染排放起到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明确提出要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改革环境治理基本制度,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这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就是要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

陈吉宁表示,在排污许可制度顶层设计中,环保部将重点坚持和把握好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质量约束、减排导向。二是实现制度融合、协调统一。三是实行一企一证、综合管理。四是明晰各方责任、强化监管。陈吉宁指出,中国实施排污许可制度还存在许多制度缺陷与技术难点,有必要在学习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衔接现行各项管理制度,优化行政许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将排污许可建设成为固定点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污染源管理新格局,从而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环境质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