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打造“1+N”学术活动新模式
编者按:2015年是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开局年,也是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全面提升能力水平的建设年。中国法学会所属各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团结引领全国法学法律工作者繁荣法学研究、开展法学交流的主力军、主阵地和主渠道,中国法学会领导对研究会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发挥寄予厚望。2015年4月,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在研究会工作经验交流暨法学理论骨干培训会议上提出,研究会要以“学习型、协同型、智库型、国际型”为标准,全面加强研究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学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一年来,按照中国法学会要求,在研究部的具体指导下,各研究会积极开展活动,努力创新,亮点纷呈,“质”和“量”都有了很大提升,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新局面。为了宣传研究会工作成果,展示研究会风采,《民主与法制时报》从本期起,开设专栏,对研究会工作进行深入报道。
一直以来,经费不足是困扰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以下简称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发展的头等大事,没有经费,许多活动就无法开展,许多研究课题无法实现。其实,这一问题不仅仅存在于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所属的各研究会中,是一个普遍存在的老大难问题。而这一切,也都被中国法学会的有关领导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为了解决这一发展瓶颈,在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的高度重视下,中国法学会通过积极争取获得了中央的财政专项资金,用以支持研究会加强自身建设和组织开展学术活动。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由于有了充足的资金支持,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从一个连续多年几乎没有开展活动的研究会,发生了脱胎换骨般的变化,呈现出勃勃生机的气息,一年多来,各项工作赢得了广大理事会员的一致好评。
在具体的工作中,法律文书学研究会通过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召开的“研究部-研究会面对面工作沟通会”以及综合自身的发展与研究等方面综合考虑,确定了“1+N”学术活动新模式。所谓“1+N”学术活动新模式即以集中力量举办“1”个学术年会的同时,还要考虑到法律文书涉及审判业务、检察业务、公证业务、律师业务、狱政管理、仲裁业务、纪检监察、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内容,充分发动所属单位、行业协会、专业人士的积极性,动员各种力量,分别选取各自领域热点、焦点问题,开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直接对话,举办“N”场专题研讨、论坛。经过一年来的探索和实践,这样的研究与发展模式已经形成了常态性机制。
5月24日,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与武汉市法学会合作召开了以“阳光司法与法律文书”为主题的2015年学术年会。该次年会,有近百余位国内的著名专家学者出席,年会围绕会议主题,就法律文书的法治思维、法律文书公开和说理等问题展开了细致全面的研讨,取得了众多研究成果达成了诸多学界共识。
基于“1+N”学术活动新模式,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在2015年还召开了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承办的“法律文书沙龙”;由昆明市明信公证处承办的“中国公证文书改革研讨会”;由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国浩律师事务所承办的“证券发行注册制背景下的律师文书制作研讨会”;由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阳光司法与检察文书”专题研讨会;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司法公开与裁判文书改革”研讨会;由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承办的“法律文书教学与改革研讨会”等多场学术研讨活动。
这些研讨会的内容涉及方面多种多样,从实务界的具体裁判问题到学界的教学问题,从律师行业操作内容到公证文书的制作等等。正是由于这样“接地气”“务实效”的研讨与学习活动,使得广大法律工作者对于法律文书的制作以及研究等方面有了深刻的认知,充分地将学术研究与实际应用结合起来,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也因此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除此之外,在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等方面,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也做了诸多工作。比如,该研究会通过与《民主与法制》杂志社的合作,开辟了“法律文书大家谈”的专题栏目,邀请了来自全国公检法司杰出代表针对有关古今中外法律文书进行专门解读,通过这样的宣传活动也促使了全社会更加关注法律文书与司法公正关系,繁荣法律文书学术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