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阳光青少年”培养计划正式启动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王友娟) 为落实重点青少年群体个案帮扶工作,努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121日,北京市房山区“阳光青少年”培养计划在房山区人民法院正式启动。

    据房山团区委副书记陈鑫介绍,根据《房山区重点青少年群体个体帮扶工作方案》,将通过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教委及各镇(街道)预青组等单位对全区涉诉未成年人、普通学校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五需”青少年、低保重残青少年四类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全口径调查,选出典型个案,并对其需求进行评估,了解其服务需求,制定个性化工作方案,分别从经济救助、就业帮扶、入学帮助、行为纠偏、社会关系重建、家庭关系重建、思想解惑和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个性化服务,全面加强服务管理,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记者了解到,今年年初,房山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将罪错未成年人帮扶矫治列为庭室重点工作,首先提出针对罪错未成年人群体建立一套救助帮扶办法,在团区委的协调推动下,该项工作上升为全区范围内的重点青少年帮扶计划——“阳光青少年”培养计划,为房山法院罪错未成年人帮扶矫治工作插上了一双腾飞的翅膀。

    房山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在审判实践中一直秉持未成年人权益特殊和优先保护的原则,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工作方针,防治辖区未成年人犯罪。自2011年成立以来,未审庭先后与辖区30余所学校建立法制共建关系,让法官走进校园为学生送去法制讲座,把学生请进法院开展“我心中的房山法院”活动,定期为辖区学校指导模拟法庭,与辖区学校合作“法制校本课程”,使法制教育进入校园课堂教育主渠道,真正成为学校的一门课程。同时,开通“法之翼”微信公众号,宣传法律知识并开展家长教育,竭尽所能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全方位保障。

    房山法院副院长高贺亮表示,该院将全力配合“阳光青少年”培养计划的开展,在审判中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统计工作,以外地未成年缓刑犯、本地家庭困难的未成年人罪犯、学生犯罪案件为侧重点,甄别、筛选出符合计划要求的帮教对象,对其需求进行评估,了解其服务需求,充分利用平台资源,在就业、入学、心理疏导、行为纠偏、社会关系重建几个方面为其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并长期跟踪帮扶,使失足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回归校园、回归社会。

    据了解,作为该项计划的核心成员单位,房山法院还将承接全区范围内的罪错未成年人帮扶矫治工作。其他成员单位在工作中筛选出来的重点青少年,都可以到法院接受专业心理咨询、法制教育,共享法院专业资源,为计划的顺畅执行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