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四个着力”

    本报讯(记者肖丽龙) 日前,辽宁高院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四个着力”发挥职能作用,为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辽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紧紧围绕“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积极应对深化改革反映到司法领域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坚持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协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督机制。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健全优胜劣汰的市场化退出机制。保障农村改革,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着眼于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与“一带一路”战略相融合,推进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围绕落实“着力推进结构调整”要求,辽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助力辽宁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要着力保障重大项目实施。对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的落实和建设中出现和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及时发现、主动研究、有力应对。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最高法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坚决维护消费安全和市场秩序。推进“互联网+”行动,维护互联网秩序。着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改革创新和安全稳定。

    围绕“着力鼓励创新创业”,辽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依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法审理知识产权类案件,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司法保护,促进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保障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依法审理各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妥善处理保护商业秘密与自由择业、涉密者竞业限制和人才合理流动的关系。

    辽宁高院强调,要紧紧围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惩治涉及民生的食品药品、环境健康、生产安全等领域犯罪,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健康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