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肇事后逃逸 17小时落法网
本报讯(记者陈绍云 □杨成娇 韩英) 10月29日凌晨,在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团结大街与天龙街环岛交叉路口处,发生一起1死1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肇事车驾驶员驾车逃逸不知去向。
1时19分,接到芒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的交警大队接警处立即将情况上报带班领导,接报后,交警大队随即启动“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处置预案”,并组织警力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察。
经查,该案件是一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驾驶人瞿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载乘客董某某沿芒市团结大街驶入天龙街环岛,当其行驶至天龙街环岛与机场大道交叉口时,与一辆白色小型汽车(车辆、驾驶人信息不明)相撞,造成乘客董某某当场死亡,驾驶人瞿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民警初步确定,闽K51228号小型越野客车及车主邱某某有重大嫌疑。为抓住破案黄金时间,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左庆华根据现场情况迅速调集警力增援,一面让业务资深民警深入调查现场情况,认真采集可用证据,一面调集警力组成3个排查小组对事故现场周围商铺及过往车辆、行人展开详细排查,争取有用线索。
15时许,排查小组传来消息,有群众反映,在芒市三台山路边树丛中发现一辆有明显碰撞痕迹的白色小型汽车,车牌号为闽K51228。通过排查,18时30分,民警在芒市花园小区大门口找到了嫌疑人邱某某。
经讯问,邱某某对2015年10月29日1时19分许在沪瑞线K3536+300米(芒市团结大街与天龙街交叉路口)的交通肇事逃逸和将车藏匿于芒瑞大道三台山某施工工地树丛中的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历时17个小时,案件成功告破。目前,犯罪嫌疑人邱某某已被芒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肇事车辆已被依法扣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