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召开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日前,第一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在福建省上杭县召开。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强调,要用绿色发展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引领审判工作。树立保护优先理念,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开发资源与节约资源的矛盾,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促使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生态环境得到严格保护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树立维护环境权益理念,维护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树立坚守法律底线理念,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以强烈的担当意识,承担起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护的重要职责。树立预防和惩治并重理念,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消灭在源头或者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惩戒、引导作用,通过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有机衔接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树立绿色惠民、保障公众参与理念,坚持专业审判与公众参与结合,扩大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发挥环境公益诉讼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治理的重要作用,依法受理公益诉讼案件,探索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江必新提出,要牢牢扭住审判专门化这一牛鼻子,着力构建审判机构、审判机制、审判程序、审判理论以及审判团队“五位一体”专门化机制。统筹推进审判机构专门化,理顺机构职能,合理分配审判资源,科学确定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的审理范围。稳步推进工作机制专门化,探索相对集中案件管辖制度,逐步实现案件归口审理,构建多元共治机制。探索推进审判程序专门化,健全环境资源审判特别程序和环境诉讼专门审判程序规则,创新审判执行方式。深入推进审判理论专门化,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理论创新,加强实证研究和对外交流合作。扎实推进审判团队专门化,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
据悉,最高院决定在15家中、基层法院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实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