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准定位 服务大局 努力推动法学会工作加快发展
青海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邵云
青海省法学会成立于1983年10月,实行省委政法委领导、省司法厅管理的领导模式;2014年1月,理顺了管理体制,实行省委政法委管理、省委有关领导联系的领导管理体制。特别是2014年8月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以来,在省委、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国法学会的关怀指导下,青海省法学会团结引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主动围绕和服务于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打造自己的“五个一工程”,即“一套制度、一支队伍、一批成果、一本刊物、一个论坛”,不断深化省法学会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活动覆盖,努力推动全省法学会各项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一、全力推进学会组织体系建设
面对过去地方基层法学会组织为零,会员联络组碎片弱化、布局不平衡等情况,青海省委政法委和省法学会高度重视、克服困难,把推进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当做头等大事来抓。按照中国法学会相关部署要求,省委政法委于2015年2月26日印发《关于加强地方基层法学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成立市州、区县级法学会的时间表和任务书。
年内,2次以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名义下发督办通知;省委政法委和省法学会有关领导先后赴8个市州和部分区县,专项督导检查各地法学会筹建工作;张光荣同志和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有关领导在相关会议上和下基层调研时,多次要求加强地方基层法学会建设工作;省法学会安排专人对各地法学会建设进行实时跟踪督查和具体指导,定期通报有关进展情况。同时,省法学会同步加强会员联络组组织建设,反复协商沟通,出台相关制度,召开联络员工作座谈会,创立联络员QQ群,走访相关部门单位,着力形成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省法学会组织体系。
截至目前,省委批准省法学会成立党组,全省8个市州已全部成立法学会,5个区县成立法学会,设立完善29个会员联络组,正在筹建新的联络组和3个专业研究会,争取年底前完成辖区常住人口数量在5万以上的县(市、区)成立法学会。全省会员人数由原来的600余人增至2000余人。
二、努力提高法学研究课题等级
由于条件所限,研究课题等级不明确、资助经费偏低等问题曾经长期制约青海法学研究工作。面对困境,省法学会迎难而上、积极作为,着力打破这一瓶颈。一是经多方调研、主动协调,与省社科联联合完成了青海省2015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二是将课题资助经费由原来的平均每项3000元提高到20000元;三是对在社科规划项目课题立项评审中落选的其余立项申请按照省依法治省办、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年度法学研究自选课题立项,同样明确了自选课题的省部级课题等级。四是修改完善了《青海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了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立项、管理、鉴定以及成果转化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不断提升会员服务管理水平
在全力推进组织体系建设的同时,青海省法学会高度重视会员服务管理工作,根据省情特点多措并举,努力把法学会真正建设成“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一是依托青海省ZF801项目(政法工作专网),建设和完善会员短信群发平台,与“青海长安网”站群和“青海法学网”形成互补互动;建立会员联络组联络员QQ群,筹建微信公众号,及时发送各类工作信息,了解各级法学会和会员的工作动态及其意见建议。二是积极开展法学家沙龙系列活动。三是积极创造条件为会员提供交流、学习、考察机会,努力改变在学术研讨交流中,青海法学法律工作者往往坐“冷板凳”、当“旁听生”的境遇,鼓励他们积极主动地成为“发声者”。四是积极搭建自己的学术交流平台。经省委批准,今年8月,省依法治省办、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主办的首届“三江源法治论坛”成功举办。论坛以“依法治国背景下的青海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主题,坚持开门办会,面向全国各地法学会征集论文;坚持学科交叉,在努力“走出去”的同时,积极“请进来”,邀请我国著名环境工程专家和环境教育家、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钱易等专家学者作学术报告。在推动法学会工作发展进步的过程中,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感受: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是推动法学会工作的根本保证,积极主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支持是做好法学工作的关键。丢掉了这一条,法学会工作就如同丢掉了灵魂。二是真心实意、用心周到是法学会工作的基本主旨,只有这样才能服务好、引领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否则,法学会就失去了人心和工作的依靠。三是在“实”字上下功夫、在“谋”字上做文章是法学会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功。法学会的生命力在于活动,要搞好活动、取得实效,就要坚持“实”字、重视“谋”字。否则,就容易“虚工虚做”、流于形式。四是坚持“上接天线、下接地气、左右联通” 是做好法学会工作的主要方法。法学会要积极主动围绕服务于各级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坚持不懈多做会员需要、民众欢迎的工作,最大限度借助外脑、争取外援,抱团取暖、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