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药警察面临挑战
食品安全问题之所以一直没有一个有效打击的渠道,其中一个原因是,工商、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分管一块无法形成合力。这个问题随着“食药警察”的出现有望得以解决。
近年来,民众的餐桌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各界的关注。
从地沟油、毒豆芽到病死猪等食品安全问题,一再挑战着公众的健康饮食安全,这些问题也成了政府有关部门头疼的一件大事。
一直以来,食品安全问题没有一个有效打击的渠道,工商、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分管一块无法形成合力也是食品安全问题迟迟无法得以根治的症结。
而这一切问题在今后可能得以改变。
今年3月28日,在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和公安部的联合发布会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表示,为加强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力量,保障国民“舌尖上的安全”,国家将专设食品药品违法侦查局。
华敬锋说:“在公安部门下专设一支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侦查支队(大队),对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行为实现了更有效的打击,震慑力更强。这一专门机构,定名为食品药品违法侦查局,成立后将负责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刑事侦查、执法工作。”
由此,专职打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食药警察正式在全国亮相。
食药警察队伍正式成立数月以来,对于食品药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如何?食药警察的监督职能是否与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存在着监管冲突等问题都成为公众关注的对象。
试水多年
其实,最早的食药警察改革发源于长沙。
早在2009年,全国首支食品安全公安执法队伍就在长沙成立。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食品安全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熊海军告诉记者,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公安在食品安全领域打击犯罪的经验所致。
多年以来,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打击食品安全事件上无法形成合力,也没有较强的执行力度。
据熊海军介绍,由于其他部门的执法权受限所致,食品安全的违法成本相对非常低廉,其他部门对于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通常是通过罚款等方式处理,而这样的处理方式相对于伪劣的食品生产产生的暴力来说显得微不足道,根本无法起到打击的效果,这些食品事件的处理结果无非是捣毁、查封加工点和停业整顿等,而大多数主要责任人最终都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然而,成立了食药警察之后,效果就不一样了。
熊海军告诉记者,之前因为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标准、程序不够明确,证据的收集、转换与衔接不够及时、客观和全面,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时机把握不够准确等等原因,使得一些造假者容易逃脱法律的制裁。
熊海军举了个例子,在执法中固定证据方面,有些行政执法人员只是简单地拍了一些仓库中堆积假货的照片,一些狡猾的造假人员有时会趁执法人员离开后撕毁封条,转移假货。
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假货已经找不到了,造假人员来个死不认账。而公安人员在取证拍照时,一般会从仓库入口处开始,一直拍到仓库中堆放的假货,一环扣一环,然后会要求造假者在照片背后签字画押,这样,造假者就很难抵赖了。
“行政执法部门今天捣毁这个窝点,造假人员明天又在另外一个地方开张。有时一些造假者被惊动后会立即毁灭证据,然后逃之夭夭,使公安机关贻误战机,不能继续深挖。”熊海军认为,如果不动用公安力量把他们彻底铲除,祸根就会一直存在。
而这一些都在食药警察的队伍成立之后得以彻底改变。
人手紧缺
其实,食药警察的改革并不是一蹴而就、顺风顺水的,现实的情况是,食药警察队伍至今还面临着许多困境。
队伍的专业化问题就是其中最主要的一点。
华敬锋在公安部的新闻发布会上就曾公开表示,“目前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呈现长链条跨区域案件明显增多,犯罪手法升级、活动愈加隐蔽等新形势、新问题。在任务很繁重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还要拿出相当一部分精力来打击这类犯罪,而它专业性又很强,目前公安对于食药监领域的执法能力与人员配备还远远不够。”
据公开的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全国食药监系统拥有行政管理人员5.3万人,但技术支撑队伍仅有3万余人,上述人员中有专业检查员资质的只有1.5万人。
人才紧缺成为食药警察面临的主要困境。
这样的困境,在全国各地方也得到了相应的印证。
在山西,目前查办食品药品领域制假售假犯罪,并没有专业的力量,多数是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负责。案源少、取证难,查办这类案件的办案人员在力量配备、专业知识、经验积累等方面也明显不足,这些问题都值得重视。
据记者了解,以往在食药案件侦查系统中,主要力量来自刑警、治安、经侦部门以及其他一些基层所(队),虽然侦查能力过硬,但由于从事的是对食品药品等犯罪案件的专业打击,侦破此类案件往往需要相关专业化知识。
面临这样的困难,各地的食药监警察队伍正在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寻求突破。
在辽宁,食药警察对于规定每位民警每年保证接受15天以上的集中培训。
“边实战、边打击、边培训”,成为食药警察工作的常态。
对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告诉记者,由于“食药监”领域案件的专业性,目前各地食药警察边培训边工作的状态虽然是好事,但也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比如说,食品药品监管需要大量的化学相关知识,警察队伍通过短期的培训是不可能达到正规的工作水平的。
因此,王太元认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人员交流与沟通也同样重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商管理部门都有相关的专业力量,公安机关需要借助各部门的技术力量,与各部门信息互联、工作对接,只有这样才能在专业领域寻求更大的突破,绝对不能闭门造车。”王太元说。
挑战重重
除了人员问题之外,食药警察还有着许多难题需要解决。
王太元告诉记者,如何实现各部门的无缝对接就是食药警察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王太元表示,食药警察一定要有明确的职能分工,不要越权,也不要承担非警务工作,主要针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进行打击,食药监管日常工作应该属于其他相关行政部门的职责。
事实上,我国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管理上,一直都有多个部门在监管。质检、药监、工商等都拥有对食品和药品安全的管理责任,再加上去年成立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看出,这方面的管理部门并不少。
来自公安部的统计显示,仅在去年开展的“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侦破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就高达3.4万起。
在这份成绩背后,也可以看出,食药领域依然乱象丛生。
“现行的监管模式之下,食药监、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一般在行政管理和稽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情况,可能会通报、移交给公安机关侦办。但这些部门并不执行刑法,对案件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也不一定清楚,‘以罚代刑’的现象不少见。”王太元说,“可以说,我国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也是‘九龙治水’的局面,同样存在职能交叉、责权不清、推拉扯皮等现象。”
在打击食药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涉及行政管理、稽查、发现线索,还涉及固定证据、抓捕人犯、起诉、审判等许多环节,公安机关只承担其中的部分职能,全部工作需要多个机关、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对此,公安部等部门也都有着共同的认识,华敬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曾公开表示,食药警察的管理范围主要还是针对于刑事执法领域,对于日常的监管问题还是需要由其他部门来完成,多家部门需要进一步通力合作,线索共享,争取实现无缝对接。
在王太元看来,我国食品药品的安全问题存在多年,单靠增加警力、多侦办一些刑事案件,其主要起的是增加违法犯罪成本以及刑罚震慑作用,而不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源头问题更多的依靠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如果因为警察的积极介入而出现各部门权责不清、甚至责任推诿的现象,那治理效果就适得其反了。
王太元认为,警方的侦查破案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案件信息的获取渠道是否畅通,在食品药品的制造环节、流通环节、使用环节,有来自各相关行政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涉案信息,只有实现信息互联、信息共享,警方的作用才能更好地发挥。
“所以,建立食药警察没有问题,最关键的问题是食药警察如何高效工作,警方与各部门如何形成合力,各司其职又密切合作,实现食药安全问题的根本治理。”王太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