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毕生守住忠诚

——记全国优秀律师陈庆阳

    “法之要义在平,平如水,不平则流,不平则鸣……”

 

  

  19979月,在北京市某医院的手术室,一位老人经受了生死考验,被推出手术室。

  几个小时后,在家人目光注视下,老人慢慢地睁开眼睛,淡定地说:“既然老天让我再活一次,我还得办案子!”

  这是老人经历的第二次磨难。第一次磨难是让他与律师岗位阔别22载;第二次磨难是罹患癌症。两次磨难都没有让他倒下,他用毕生守住了忠诚。

  他就是辽宁省鞍山市80岁高龄的全国优秀律师、中国律师制度发展变化的见证者——陈庆阳。

坚定信念 积极入党

  如果说把陈庆阳的生命轨迹比作坐标图,那么其轨迹则是一条不间断的抛物线,高潮低潮,起起落落。他靠着坚定的信念从低谷中一次又一次走了出来。

  1935年,陈庆阳出生在山东济南。1952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四川大学政法系(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19549月,19岁的陈庆阳从西南政法学院毕业,分配到鞍山市永乐区人民法院担任书记员。

  那年7月,正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颁布并实施的时候,也是新中国律师制度着手创建时期。宪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请律师辩护。次年5月,陈庆阳服从组织分配,成为了新中国的第一代律师。

  1957年,一句意见,只有22岁的陈庆阳被扣上了“右派”分子的帽子。岂能料到,这顶帽子一戴就是22年。

  从庄严的法庭到大体力劳动的采石场、繁重劳作的农场猪圈和大汗淋漓的钢球厂,一夜间,陈庆阳由一个让人羡慕的律师,变成了石匠、饲养员、铁匠。

  等待的日子苦闷且漫长。他用读书来驱赶寂寞,看所有能找到的书,包括法律、政治、哲学等方面。不管家中怎么困难,也要自费订一份《人民日报》。

  19792月,春寒料峭,可陈庆阳的心中却春风荡漾。已不惑之年的陈庆阳,第二次站在了人生的起跑线上,他被安排参加鞍山市法律顾问处的恢复组建工作。

  19799月,在新中国第一部《刑法》正式实施前夕,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将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强等人殴斗致死一案,作为贯彻《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项审判制度的公开审判试点庭。这是恢复律师制度以来鞍山第一个大型审判庭。

  95日早晨8点,鞍山市人民礼堂,主席台上悬挂的国徽格外醒目。可以容纳百人的旁听席已座无虚席,市委、市政府和公检法机关干部均来旁听。礼堂外的广场上,也临时架设了高音喇叭。

  这一次,陈庆阳被指定为第二被告人的辩护人,他重又坐在了阔别22年的辩护席上。

  法庭辩论异常激烈。陈庆阳依据本案的事实,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构成予以了强有力的辩护,并向法庭建议,宣告被告人无罪。

  鼓掌和喧哗都是法庭绝对禁止的,可是这次法官却无法不让这潮水般的掌声和喝彩声响起。礼堂内外的人们被这从未领略过辩护风采和场面感染了,他们为法律的神圣、独立精神而感动了。

  第三天,被告人被无罪释放了。陈庆阳一案成名。

  这年秋天,陈庆阳被选为鞍山市铁东区人大代表。第二年又被选为鞍山市人大代表。后来又被选为鞍山市政协委员和辽宁省人大代表。

  陈庆阳的当事人和身边的同事曾不止一次地问:“你曾被打成‘右派’,还被下放,为什么还要入党?”

  “不管在什么样的逆境中,我是非常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毛主席。毛主席的书,我都记在心中,我是用毛主席的辩证思想来积极对待自己的问号。20多年,我锻炼了身体,磨练了意志,锤炼了思想。逆境中我不是混下来的,而是挺直了腰板走过来的。”

  “不论什么情况,我都要加入中国共产党。”

  凭借着对党多年的执着追求,1982年,已经47岁的陈庆阳终于如愿,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47岁,是一个可上可下、可进可退的年纪。可是,陈庆阳选择了勇往直前,他说:“之所以在这个年纪入党,正是因为忠诚于党,为党做点事儿,就是为人民服务。”

战胜癌症 涅槃重生

  记者曾问过陈庆阳:“你这几十年办了多少案子?”

  “材料遗失了,多少案子难于统计。最近10年,我办的诉讼和仲裁案件近500多件。代写、审查各类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不计其数。”

  陈庆阳长期超负荷地工作,终于身体开始抗议。199792日早晨,陈庆阳发现自己尿血了。老伴、孩子们立刻慌作一团,不知他得了什么病,催他赶紧去医院。

  “今天上午司法局开会研究新刑法录像教材,我讲总则部分,不能缺席。”

  老伴知道他的犟劲儿,只好和孩子们心急火燎地在会场门外等着他。等他走出会议室,母女俩便强行把他拉进了医院。

  他被医生告知得了膀胱癌。陈庆阳听后,微微苦笑一下:“咋得了这个鬼病。”

  多少人“闻癌色变”,但他竟处之泰然。医生劝他马上停止工作,抓紧治疗。他却依然我行我素。为鞍山市千山区五大班子讲新刑法、赶写新刑法讲义、为新刑法讲座录像、去各个法院与他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联系,同他们协调开庭日期。

  99日上午,他稍稍轻松了一下后,案头的电话却响了,是辽宁省省司法厅律管处打来的,说锦州有一起律师受贿案,要听取他的意见,请他速去省厅阅卷。当时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文举要把他患病的事告知省厅律管处,被陈庆阳拦住了。他告诉省厅律管处的领导,自己去北京办案,要半个月时间,可以在北京完成这项工作。

  他把厚厚的一摞材料带到了北京,放在病床的床头柜上。同病房的病友刚巧是一位老法官,见此情景开玩笑说:“你们这些律师,挣钱也不能玩命啊!”陈庆阳风趣地回答:“钱是个好东西,律师不全是为了钱。”

  终于赶在手术的前一天,陈庆阳看完了全部材料,并写出了3000多字的法律意见书。

  进入手术室前,老伴拉着陈庆阳的手:“老陈,你陪案子的时间比陪我多。等你好了,一定要多陪陪我。”

  眼泪滴在了陈庆阳的手上,他说:“好、好,等我手术后,一定天天陪你。”

  手术进行得很成功,病灶被顺利摘除,仅仅10多天,忙惯了的他,不顾身体虚弱,930日,他又出现在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的辩护席上。

  不久,市委召开处级以上干部大会,他又不顾疾病在身,作了题为“职责与法”的演讲,他长达3个小时的精彩演讲,博得机关干部阵阵掌声。

  由于劳累过度,病灶不断复发,前后陈庆阳又连续进行了3次手术。老伴干着急,同事劝不住,他却一脸乐观:“这算啥,这病有人动了28次手术,还不照样活吗?”

  “我们很难见到他躺在床上的,这要不是几次手术,他不会老实地躺在床上休息的。老陈可真把家当成旅馆了,在家呆着的时间很少,在家里也是看卷宗、写东西,一天到晚总是把当事人挂在嘴边。”他的老伴说。

  “很多人看到父亲都会觉得他是个亲切的人,其实他是个严父,一个认真的严父。其实,1997年父亲因为癌症住院的时候就想过让他退休,但他住院的时候还在想案子、找资料,也只有那个时候父亲是神采奕奕的。父亲为法律这行服务了大半生,他是真的热爱这个工作。人得做自己热爱的事,这样才能快乐,所以就不劝了。”陈庆阳二女儿陈刚华说。

尊重法律 伸张正义

  “如何做一名好律师?”有人向陈庆阳发问。

  “一是要自律;二是要自强。”他说。

  “忠于法律、注重证据、伸张正义,是我从业的根本。”一切的付出和汗水,都化作了陈庆阳这句简单的忠诚告白。

  现在鞍山市颇有名气的律师翟铁羽对陈庆阳的这句话深有感触。

  20世纪80年代初,鞍山市发生一起轰动全国的抢劫“君子兰花”案。陈庆阳为主犯辩护,翟铁羽为另一个被告人辩护。陈庆阳把全部同案犯的卷宗都看了,他提醒翟铁羽:你的当事人有“坦白”和揭发交待同案人的情节。翟铁羽非常吃惊。原来陈庆阳已细致阅读了公安局的全部讯问笔录,发现这位被告人比其他被告人提前30分钟供述了犯罪事实。

  高级律师吴哲钦佩地说,陈老办事“特殊认真”,阅卷出奇地仔细。有一次两个人同办一案,陈老阅卷时发现其当事人讯问笔录的时间比其他当事人都早,从而提出“主动坦白交待共同行为人,为侦破全案创造条件”的辩护意见。

  吴哲感慨道:“同样是阅卷,我就忽略了这个细节,跟陈律师的认真负责相比真是惭愧。从那以后,我就开始特别重视笔录了。”

  在90年代末期,陈庆阳代理了一起股票案件。为了弄清股票交易关键环节,陈庆阳多次到证券交易营业部,向证券行家和股民取经,把股票交割程序完整记录下来并亲自从头到尾操作一遍。

  2003年,华融资产公司诉鞍山联营公司,要求鞍山联营公司为鞍山市民族商店承担两笔共计2000多万的贷款的担保责任。

  一审鞍山联营公司败诉。当时鞍山联营公司和鞍山民族商店都是国有企业,特别是鞍山联营公司如果承担了担保责任,他们将面临着企业破产、职工下岗。

  鞍山联营公司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陈庆阳就被请来作为二审的代理律师。主管商业的副市长给陈庆阳打来电话。“老陈!你可要打赢这场官司!”

  “市长呀,你能命令我做这、做那,但你命令不了法院呀,你也命令不了法律呀!”陈庆阳接过卷宗,连续几天埋头研究案情。发现债权转让合同中,银行对民族商店的债权不在其中。

  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陈庆阳提出了这份非常重要的证据。主审法官采信了这一证据,鞍山市联营公司胜诉。

  19984月,辽宁省锦州的辽宁古塔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乃茹打通了陈庆阳家的电话。此时的陈庆阳已身患膀胱癌,正在接受治疗。电话里杨乃茹向他仔细介绍“谭案”的经过,最后她恳切表示:“陈老师,您一定要来。”以陈庆阳的性格,这事就不能不管了。

  19971121日下午,原辽宁省黑山县检察院检察长谭安州驾驶本院的桑塔纳轿车,拉着两位乡镇领导在返回县的途中,因躲避一辆大货车,将同向行驶的村民于某、杨某当场撞死。于某的尸体被撞到路中央,为保护现场,他们把车推到尸体前,防止被其他车辆碾轧。之后,谭的弟弟提出由自己顶替肇事责任,并向公安机关作了伪证。

  这个案子本身并不复杂,但由于谭的特殊身份,此案成了轰动全国的“大案”。

  陈庆阳到达锦州后,连夜阅卷、摘抄,一直工作到凌晨4点。第二天,又冒雨到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晚上连夜赶写辩护词。

  有理有据地辩护,法庭表示接受。事后,谭的家属流着热泪,感谢他为当事人澄清了事实,恢复了案件的本来面目。

  鞍山市中级法院的法官这么评价陈庆阳:“我们办案都愿意主动征求陈律师的意见。因为他阅卷认真,法理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特别是他不迎合当事人而强词夺理,总是尊重事实和法律。”他还讲了一个细节:陈庆阳出庭辩护,不论被告有多少人,他都自始至终坚持到底,从不中途退场和随意走动,体现了对法庭和法律的尊重。

为民服务 无私奉献

  有人曾说过:律师的价值不仅体现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对社会的贡献上。对律师而言,荣耀与成就并非来自财富,而是来自社会的信任与尊重。

  在鞍山地区,乃至全省,大家都叫他“陈大律师”。

  陈庆阳说:“我时刻记着‘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这个道理。老百姓需要律师的帮助。法之要义在平,平如水,不平则流,不平则鸣……”

  行政案件一般也是律师不太愿意接的案子,这种案子往往是收费低、时间长、麻烦多,也很难胜诉。陈庆阳没有把需要帮助的老百姓拒之门外。在法律面前不向权贵低头,法庭上他铁骨铮铮。

    记者在陈庆阳办公室外的客厅等候时,只见陈庆阳一边送着女当事人,一边嘱咐:“不要漫天要价!你提出的赔偿数额要有法律依据。”

    陈庆阳告诉记者,这是刚刚胜诉的一起行政案件,现在已进入赔偿的协商阶段。

    原告法定代表人刘娜的公公李永纯从1982年起,在租用丹东铁路局的土地上建房448.35平方米,后将房屋交由刘娜使用,开办乙炔氧气站,经营手续齐全。

    201367日,本溪市某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向原告下达责令限期拆除临时建筑的通知。原告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区综合执法局的强制拆除决定,原告不服,提起诉讼。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于2013101日径直将建筑物强制拆除。

    2014年,刘娜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听说鞍山有个老律师不阿于权贵,便慕名而来。

    庭审时,陈庆阳提出了一审法院“适用法律不当”的辩护意见,主审法官听取了陈庆阳的辩护意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本溪市中级法院的行政判决,确认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临时建筑的决定违法。

  有一年,鞍山市某区发生了一起动迁纠纷,绝望的动迁户一同挤进了陈庆阳的办公室,请求帮助。从他们的目光里陈庆阳看到了信赖和期望,于是,他决定尽心尽力打这场官司。

  当他把政府部门补偿的支票亲自送到每位动迁户的手上时,动迁户们握住他的手,千恩万谢。

  他对每一件案子,都用心去做;对弱势群体,他都真心实意地去帮;对待年轻律师,他都耐心地去教;对待当事人,时刻都替他们着想。

  在一次记者参加的座谈会上, 鞍山市检察院检察官郭秀英说:“陈老对自己太无情了,太残酷了!他办公室里有一纸箱方便面,他经常一边泡方便面一边会见当事人,根本没有吃饭和午休时间。”

  检察官郭秀英还讲,她曾替一个盘锦亲属委托陈庆阳担任辩护人。陈庆阳赶到盘锦市连夜阅卷,顾不上吃饭,就买了几个包子拿着边吃边工作。庭审时陈庆阳的辩护意见被采纳,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当事人为感谢陈庆阳,背着郭秀英偷偷地将一个红包塞进陈律师的皮包。陈庆阳发觉后,对郭秀英说:“这样让我怎么做人!”

  有一次,从哈尔滨办案回来,不但没买到卧铺,连座号也没买到,当事人打算明天再走。可陈庆阳想,多呆一天既浪费时间,又增加当事人费用,便坚持当天往回赶,一路站着到沈阳。当事人十分感动,连连说:“陈律师,你这么大岁数了,还站到鞍山,实在让我过意不去。”

  善于归纳的人曾对陈庆阳克勤克俭的风范总结出“三低”,即“住低档旅店、吃低档饭菜、乘低档交通工具”。

  他笑着说:“‘三低’并没有错,能为当事人节省一点,总不是什么坏事情。”

  言者轻描淡写,听者却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鞍山市检察院检察官曾这样评价:“陈律师做人办案有三个在先,一是礼貌在先,对任何人,不分男女老幼高低贵贱都谦逊有礼,令人肃然起敬;二是责任感在先,对当事人高度负责,认真不苟;三是理在先,辩护意见总是有理有据有节,以理服人,从不哗众取宠、无理狡辩。我们在庭上虽是控辩对立双方,但我们打内心佩服陈律师。”

拒绝诱惑 廉洁公正

  一位采访过他的记者在文章中曾动情地写道:“不管你多么紧张、多么烦躁、多么愤怒、多么绝望,在他这里都能找到安慰,找到平静。他敦厚笃诚,你不用设防;他诲人不倦,你可尽抒胸臆;他经验丰富学识渊博;你可以诚相托;他的清廉自守,你羞于以利相诱……”

  在法律面前,陈庆阳没有低过头。在金钱面前,他更没有折过腰。他告诉记者:“如果律师沦为只是为金钱,来为当事人推卸责任、谋取利益的工具,那还是什么律师,还有什么人格和形象。”

  无论是寻常百姓的案件,还是涉及政府相关部门的,陈庆阳从来都是公平为先,法律即是他职业的信条,求情的、威胁的,只要到了陈庆阳这里,都得画上句号。

  在2006年至2009年期间,陈庆阳担任鞍山市台安县交通局的法律顾问。当时某筑路施工队的负责人胡某,以要求追加工程预算为由,状告台安县交通局。在诉讼期间,胡某就找到陈庆阳。

  “交通局有的是钱,多点少点没关系的。我给你双倍的法律顾问费,你帮助我打赢这场官司。”

  “我如果是你的法律顾问,对方出双倍的顾问费让我出卖你,你会怎么想?”

  2012年,鞍山市千山区某村主任,通过当地一位有身份的人,找到陈庆阳,要以每年20万人民币价格,聘请陈庆阳为他们的长年法律顾问。条件是请陈庆阳帮助做点工作,阻止陈庆阳的一位当事人不要再上告了。

  这位当事人,陈庆阳曾为他做无罪辩护而获得自由。这位当事人非常相信陈庆阳,对他言听计从。这个村主任就是想利用这一点。陈庆阳告诉这位中间人:“如果我说一句话,我的当事人两三年之内是不会再告村主任的,40万元是可以挣到手的,但我不能出卖当事人对我的信任,不能限制一个人的权利。你们之间可以通过调解或者诉讼解决问题。”

  如今的陈庆阳,荣誉满身——当了20多年的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国家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分别授予他全国、全省优秀律师、文明律师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还获得省劳动模范、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多次被评为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律师标兵、最佳律师、从业清廉先进个人。

  年逾耄耋,功成名就。

  “你已经是80多岁的人了,不要再操劳了。”陈庆阳的学生、律师荆延风告诉记者,“如果为了钱,以陈老的声望,他只办那些标的额大的、收费高的案件并不是什么难事。”

  “我是一名法律工作者,更是一名党员,因为我骨子里喜欢律师这个职业。实现我的理想,干一辈子律师,为老百姓提供更多的法律服务,为国家的法治建设能够贡献一点力量。”陈庆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