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法院远程视频审理刑事速裁案25分钟审结三起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1021日,北京丰台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适用速裁程序,半个小时审结3起因醉驾被控危险驾驶罪案,形式便捷,程序简单,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当日,北京丰台法院院长王宜生适用刑事速裁程序、使用远程视频系统集中开庭审理被告人涉嫌危险驾驶案。庭审过程中,审判员和公诉人在北京丰台法院的数字法庭,而3名被告人在丰台区看守所与法院对接的远程数字法庭,两地通过计算机辅助实现音频视频实时传输,庭审程序同步进行。庭审笔录通过独立网络传输至远端打印,并交给被告人审阅签字后由法警带回,庭审全程录音录像。3人均同意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庭审中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面对公诉机关危险驾驶罪的指控,3名被告人均无异议,当庭认罪,法院依据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对3名被告人从轻处罚原则,判处拘役。从开庭到宣判,3个案件只用了25分钟时间。

  据北京丰台法院刑一庭负责人张亚林介绍,201411月至20151020日期间,北京丰台法院共受理刑事速裁案件211件,占同期受理的一审刑事案件数量11.2%;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198件,占同期审结的一审刑事案件数量10.6%;速裁案件月均收结案数量稳定。

  据张亚林介绍,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呈现出的特点首先是速裁案件案由相对集中。丰台法院已审结的速裁案件中最多的是危险驾驶罪,99件,排在第二位的是盗窃,56件,其他的案件包括伤害类案件21件,诈骗类案件8件,寻衅滋事6件,交通肇事4件,毒品犯罪2件,妨害公务、抢夺各1件。

  其次,审判周期较短,庭审效率较高。丰台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的案件全部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审结,审判周期均值为6日,最短时间为3日,最长时间为11日,庭审时长平均为7分钟,庭审效率较高。

  另外,服判息诉率高,审判效果好。在丰台法院已审结的刑事速裁案件中仅有9件被告人提起上诉,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5.5%,高于同期非速裁案件的服判息诉率9个百分点。目前尚无发改案件。

    据丰台法院刑二庭庭长李红华介绍,丰台法院的远程数字法庭目前还处于试运行阶段,现只适用于刑事速裁程序案件的审理。远程数字法庭审理速裁程序案件,降低押解风险,节省司法资源。传统庭审模式中每名被告人需由两名法警提押至法院开庭,警力需求量大,且在途时间较长,被告人串供、逃跑等押解风险增加。使用远程视频系统开庭,被告人虽然参与庭审,但不必离开看守所,不但方便人民法院提讯和提审被告人,还节省了大量的警力,从而降低诉讼成本,减少押解风险。

  而且,这种便捷形式提高审判效率,缩短办案时间。人民法院进行远程庭审,不从看守所提押被告人,可以减少频繁的换押交接手续,省去提押被告人的路途往返时间,从而提高办案效率,促进及时结案。

  利用远程数字法庭与刑事速裁程序提高审判效率的特点相契合,大大提高了案件审结速度;其便捷、经济的特点也有助于增强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案件的主动性与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