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检:突出打击六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河北调研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研究经济发展新趋势新特点,突出打击六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既依法坚决惩治各类经济犯罪,又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在司法办案中平等保护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曹建明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突出打击涉众型及其他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暴力案件、极端事件的经济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突出打击骗取贷款、高利转贷、地下钱庄、假币等犯罪,维护金融秩序;突出打击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证劵、期货市场、“老鼠仓”等证券期货犯罪,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安全运行;突出打击骗取进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维护国家财政税收秩序;突出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破坏市场秩序和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维护健康的市场环境;突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犯罪,维护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法治环境。
曹建明强调,检察机关既要依法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严查官商勾结以权谋私,又要落实中央对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要求,真正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促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在查办经济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时,要切实改进办案方式方法,防止把一般违法违纪、工作失误甚至改革创新简单视同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