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召开理事代表大会

    本报讯(记者田永刚□郝致瑾 张远雪) 2015911日,辽宁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代表大会在大连召开,来自省内高校及司法部门的80多位代表参加了此次大会。辽宁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院国强,东北财经大学副校长吕炜教授,大连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惠兆伦、秘书长汪在钧,辽宁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于沛霖,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赵大利等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的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随后,院国强发表讲话,对研究会的发展寄予厚望,强调新一届理事会要继续开展研究工作,为辽宁经济法治建设服务。强调研究会工作要紧紧围绕省政府的工作重心,学术研究要求真务实,切实解决辽宁省的现实问题,做好研究成果的转化;同时,研究会要带好队伍,出好成果。加强研究会自身建设,将全体理事组织起来,团结起来,研究会工作活跃起来,使研究会真正搭建成为友谊和学术交流的平台。

  理事大会成立后,以劳动法前沿问题为核心,进行了学术交流,副会长邹世允、常务理事李升斌作了精彩的大会发言,与会代表感到很有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