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市召开法学会成立

  本报讯(记者钟安安) 910日,浙江省乐清市召开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乐清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潘黄星当选为乐清市法学会第一届会长。乐清市法学会的成立标志着温州地区县级法学会建设已经实现全面覆盖。

  温州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杨柏林出席会议并致辞。杨柏林对乐清市法学会建设提出指导意见:一要立足本地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学研究工作。充分发挥乐清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之一的优势,结合乐清市自身发展遇到的以及乐清市委、市政府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侧重基础基层研究,做好党和政府决策智囊的作用。二要服务中心工作,创新法学会工作方式。要围绕“平安乐清”“三改一拆”“赶超发展”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专题法学理论与应用研究,形成决策方案参考。同时做好服务于民工作,为企业、群众等提供有益政策咨询、工作意见等服务。三要提高自身建设水平。落实人员责任,打好基层基础;建立健全运行机制,有计划开展年度工作;服务会员,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潘黄星就乐清市法学会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一要抓住机遇,努力推进法学会建设。明确法学会的性质、地位、工作职责,开展好学术阵地建设,创造法学研究成果,努力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的功能。二要联系实际,着力加强法学理论研究。要立足实际,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为“五市六城”建设和乐清赶超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持。三要创新机制,不断增强法学会活力。创新法学研究合作方法,加强交流合作,大力推进法学会的繁荣和发展。

  乐清市法学界、法律界共计72名会员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