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插广告无度将让影视作品黯然失色

    早在2011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就下发规定,要求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日前,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上书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提出“关于加强电视剧市场工作的几点建议”,其中明确提出“拒绝收视对赌”“要求恢复电视剧中插播广告”等多项议题,引发业内广泛关注。据悉,总局已召集部分电视剧播出机构和制片机构开会,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虽说影视作品的商业属性与文化产业特性注定了广告宣传和影视作品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但过多过滥的插播广告让观众的情绪似乎并不能跟着剧情做到大喜大悲,更能有淋漓酣畅的感觉,甚至就连剧中可圈可点的人生感悟都好像是在兜售。从坊间评论看,大部分网友对恢复电视剧中插广告表示不太理解,“电视剧里插播广告很烦人。”“一些电视剧因收视率低制片方拿不到尾款,只能怪自己的作品品质不行。”但也有少数网友称:“插播广告,增加电视台收入无可厚非,但绝不能无休止地放广告,在广告里插播电视剧就不好了!”

    尽管商业电影不是艺术电影,不单纯追求唯美的艺术享受,但影视的文化诉求也不应该被铺天盖地的广告所覆盖。记得当年《非诚勿扰》登陆影院时,就有观众发现有不少植入广告,且在当时引发一场关于广告植入的激烈讨论。但随后《非诚勿扰2》的植入广告更有过之而不及,前后竟然多达20个,长达25分钟,而且与《非诚勿扰》相比,植入的技巧不见长进,反而相当露骨。“哎,这不是那个网购商城的公仔嘛”“哦,这家航空公司又砸了多少钱给冯导”“哟,这家酒厂的广告打得地道,都到拍卖会了”……如此观影,观众愉悦享受无疑大打折扣。

    纵观历年奥斯卡经典影片,尽管商业味渐浓,但文化品位、艺术审美却绝不打折,没有一部经典影片敢如此明目张胆地拿广告来挑战观众的智商。电影制片、编导“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假如只为了广告商满意,而丢掉了影视文化的本分,招来的或许不只是观众的唾沫星子,而且会坏了自己的名声。

    不可否认,恢复电视剧中插播广告的确能为电视台筹措难得的制作费用、缓解电视台的资金压力,从而使电视节目能够与观众谋面还不至于胎死腹中。尤其是目前二三线卫视和地面频道普遍出现经营困难,购片资金不足。此时,制片机构的代言人电视协会主动提出“恢复中插广告”,是为上游的电视台争取政策空间,以利于电视台改善经营状况,维持行业的正常运转。

    然而,正视中插广告存在的积极意义,并非等同于漠视和袒护生硬中插广告与过长贴片广告泛滥的现实问题。从文学消费的角度而言,生硬的中插广告和过长的贴片广告影响了消费者消费文化产品的效果,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如此无视艺术使命与轻视观众欣赏“钱本位”的做法,不仅有损影视作品自身的传播形象与公众声誉,而且是对其奉为“衣食父母”的观众的不尊重,是对观众观影热情的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