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129个县市区全部成立法学会
本报讯(记者钟安安) 云南省法学会将县级法学会作为法治建设接地气的基础平台,精心谋划、强力推进、成效凸显,去年4月至今年6月,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全部成立法学会,是全国首家百个以上县市区建立法学会的省份。
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学会建设文件精神,云南省委书记作出关于“加快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的重要批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名誉会长孟苏铁在2014年5月省法学会六届二次理事会上强调,要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重点推动县级成立或恢复法学会。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会长乔汉荣亲自抓、带头推,深入调研,凝聚共识,精心组织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我省县级法学会建设的意见》。
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较短时间内取得突破,主要措施是:列入工作考核、加强督促查办、组织开展培训。县级法学会挂牌标志搭起了“戏台”,关键是要“唱起戏”。一是抓好制度建设。组织制定了《省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法学会专题研究管理办法》《法学会参与法律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法学会参与司法疑难案件分析评判制度》《法学会研究成果转化办法》等22项制度。二是组织典型推广。三是培育法治文化。省法学会被列为省委依法治省工作的“法治文化建设专项组”。利用职能优势,充分调动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融入参与的积极性。一方面,结合“双百”报告会,借助上级法学会和国家层面专家的力量开展工作。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今年3月举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拨付专款分别在昆明市、普洱市培育“法治文化建设试点”。通过对建设基层法治文化社会资源的高效整合,有力推动了法学会工作渗透到县、乡镇、村居的各个层面,有效地提升了法学会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