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阳光照耀瑶山村村寨寨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全面推进司法公正公开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近年来,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审判管理,推进司法公开公正,让法治阳光照耀瑶山村村寨寨,为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瑶乡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该院先后荣获全区“法院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全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区“公正廉洁模范法院”等荣誉称号;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栗木人民法庭、莲花人民法庭等荣获“全区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推进阳光司法 加强三大平台建设

恭城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让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大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该院将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具体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将涉及三大平台建设的部门进行了责任落实和任务分解。同时要求各部门在推进自身工作的同时,积极为三大平台建设建言献策,干警则要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的意识,转变观念,迎接信息化时代的新挑战。

同时加强监管,完善案件审理流程管理制度,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在全面总结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从办案流程精细化、工作职责明晰化入手,全面推行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对延长审限、案件中止等审批手续的管理,最大限度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努力提高审判效率。

加大立案、庭审、听证、审务公开力度,促进司法公开;强化文书公开,将各类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方便公众查询。该院新收执行案件均实现了执行信息公开,当事人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即可在"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获取相关信息。

该院还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开通法院官方网站、政务微博等,利用官方微博直播庭审案件。该院乡镇投入使用的派出法庭已建设好科技法庭,派出法庭的审判开庭都将在科技法庭进行,实现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强化便民利民功能。该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扩大司法民主的主要作用,2014年以来,一审陪审率达100%

加强审判工作。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将优秀的具有审判资格的人放在办案一线,加强审判队伍力量,提高司法效率;完善审判体制,建立审判新格局;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继续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推进审执分离试点。同时该院大力加强审判管理,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提高审判质效。

此外,该院还坚持开展抽查评查工作,认真查找影响和制约审判质效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促进审判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得到大幅度上升。近年来,生效案件(错案)改判率与发回重审率、上诉案件因错误被发回重审率、立案变更率、延长审限未结比、司法赔偿率等负向指标均为零,法定期限立案率、正常期限内执结率为100%

落实便民措施 化解矛盾促进稳定

强化司法为民措施,推进和谐司法。积极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实施窗口服务公开,在立案庭设置便民服务窗口,推行“一站式”办公,建成集导诉、立案、调解、司法救助、查询、诉讼事务办理、判后答疑、接访为一体的对外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提供司法公开服务,进一步落实便民措施,大力推行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降低诉讼成本。2013年以来,共受理司法救助申请191件,减、缓、免交诉讼费合计12.8586万元,共为涉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申请执行人23人共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22.7万元,让群众感受到法院的司法关怀。同时在立案庭、财务室安装了POS机,当事人可直接在立案大厅刷卡交纳诉讼费,实现了收案、审查、受理、缴费“一站式”服务,极大方便了诉讼当事人。加大“巡回办案、就地办案”力度,入村屯、进农家开庭审理调解民事纠纷近100余件次。

推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让调解工作贯彻始终。牢固树立调解意识,进一步增强这一工作原则的自觉性;完善调解制度,抓好重点环节,全面推进调解工作;规范调解活动,创新调解工作机制,提高调解工作质量。2013年该院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达67.9%2014年该院的莲花人民法庭调撤率达到了75%,栗木人民法庭调解率达到了74.51%,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破解执行难题。以执行指挥中心为载体,进一步完善执行机制,加大失信被执行人的处罚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开展执行工作专项活动,强力破解执行难题。20141125日,该院成功执行了涉地面积1.0911亩的2件不服土地行政征收案,对案件所涉土地上的附着物进行强制清除,确保了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顺利推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充分发挥涉诉信访作用。从“保稳定、促和谐”的大局出发,拓展办案思维,强化行政案件的和解机制,力促当事人自愿撤诉,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涉诉信访阶段。

构建司法联动诉调对接机制。2013412日,恭城县人民法院、工商行政管理局、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县工商局挂牌成立消费纠纷调解室,并成功调解了全区首例消费纠纷案。消费纠纷调解室搭建起了便捷高效的消费者权益纠纷调处平台,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加强法制宣传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父母在外辛苦打工,你们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让他们放心。”这是恭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罗其中在为瑶族山区小学生们讲授一节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课。

近年来,恭城县人民法院十分重视普法宣传,通过巡回审判、法律咨询、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进乡村入农户、进企业到学校,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注重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2013年至2015年,分别到县城城厢中学、平安乡大山小学、平安乡大江小学等中小学校看望慰问留守儿童,并为其上法制课。二是注重未成年犯的帮扶及预防。该院每年都去看望未成年在押人犯,并进行法制教育;对缓刑犯回访帮教,促使他们早日回归社会。2013531日,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孝贵带领刑事法官到县看守所,开展判后释疑和慰问留守学生献爱心帮扶活动,分别给少年犯和留守学生们送上了法律书籍和生活用品,并进行了法制教育。该院同时以预防未成年犯罪为着力点,经常性开展《校园模拟法庭》活动,把发生在社会上的现实案件,以庭审为核心内容的法制宣传新形式搬进校园,增强了学生学法、守法的自觉性,深受师生欢迎。三是注重新法宣传。51日,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与相关司法解释正式施行。该院及时开展了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加深群众对新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认知度,提高依法维权意识、能力,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此外,该院还把执法办案、司法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该院各项司法公开的举措被公众知悉、认可。制作《法院工作简报》,向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报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充分利用该院官方网站及官方微博,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公开审判工作和典型案件情况;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联系,为推进司法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加强队伍建设 筑牢廉政安全防线

恭城县人民法院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审判执行工作为平台,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力,促进司法公正廉洁,实现了干警了“零违纪、零违法”,2012年荣获"全区公正廉洁模范法院"称号。

“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干部看领导。”该院历届党组紧紧抓住廉洁司法关键点,院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坚持“严格治院不护短、严肃纪律动真格。”201111月,该院一副院长因事参加全院会议迟到15分钟,会后即主动到纪检监察室说明迟到原因,接受处罚。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不但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还要对所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有效地推动了全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强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奋发向上的浓厚氛围,增强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一抓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使广大干警真正树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切实做到公正严格执法、依法诚信执业、全心全意服务,不断提高执法执业公信力。二抓干警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专题学习《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五个严禁”的内容,将“条例”“五个严禁”印发到每个干警手中。每年邀请上级纪检部门领导为干警上警示教育课,并组织干警到廉政教育基地、监狱等场所面对面接受教育,清除不廉洁、不健康的思想,警示干警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自身的前途,保持清正廉洁的公仆意识,保持公正廉洁、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三抓业务能力建设。健全学习制度,教育干警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把学习作为提升专业素质和司法能力的重要方法和途径。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提高干警的司法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大力开展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努力造就一批专家型、复合型法官。

恭城县人民法院还按照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的要求,推进阳光审务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源头上防范腐败滋生蔓延。

该院一直以来都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主动做好重大事项报告、专项工作汇报和接受视察、检查工作,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和有关督办事项及代表、委员的来信来访等工作,建立手机短信平台及时通报工作情况。

2013年以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共2285人,召开座谈会2896人,邀请旁听庭审40200余人。同时,该院院长唐孝贵每年都走访联络人大代表,充分听取其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代表、委员们了解理解支持法院工作。近年来,该院的工作报告均获人大代表全票通过。

恭城县人民法院院长唐孝贵简介

  唐孝贵,男,196510月出生,汉族,广西全州县人,研究生毕业,19857月参加工作,1989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8月任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