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流法院架起代表委员“连心桥”

    本报讯(记者罗宗明 通讯员韦肖波) 2015年来,广西北流市人民法院在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中,创新工作方式,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邀请监督,架起了法院和代表、委员的“连心桥”,提升了审判工作质效。

    工作“走出去”,服务“送上门”。工作“走出去”,即法院根据工作部署和安排,主动向人大、政协及其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并定期向人大进行阶段性工作汇报;每年两会期间,主动派出中层部门干警参加各代表团会议,集中征集意见建议;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法执纪监督员,对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服务“送上门”,即上门走访、上门送件、上门反馈。院领导不定期带队上门走访人大代表,评议法院工作、发送征求意见函;定期上门报送重要文件、工作简报、年度总结;对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督办案件及建议意见,及时办理,上门反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监督“请进来”,意见“落地来”。监督“请进来”,即法院在召开重要工作会议、审判工作专题会议和举行重大活动时,邀请人大、政协领导出席,加强工作指导;邀请代表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庭审、开展阳光评议、参加法院专题工作新闻发布会及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等活动,展示和介绍法院审判工作及日常管理情况,征集代表委员建议意见;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见证重大案件执行,实行现场监督,确保执行工作的公开透明。意见“落地来”,即法院将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实行快速处理答复制。能够现场答复的进行现场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将按照“分类归口—调查核实—研究处理—及时反馈”的处理模式,限期答复,有的放矢地改进法院工作。

    2015年,该院共上门走访代表委员32人,上门送件32份,上门反馈33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阳光评议23次,邀请参加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那个日13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见证执行22次,得到了代表委员的认可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