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文要求各地各高校设立新闻发言人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 近日,记者从教育部网站获悉,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各地各高校设立新闻发言人,名单及工作机构联系方式要定期向社会公布。

  《意见》指出,各地各高校要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新闻发布、舆情监测、新媒体运行等工作。推动培训常态化,提高教育领导干部媒介素养。广泛动员师生参与典型发掘、新闻策划、采访报道、网络评论,切实发挥高校新闻传播院系、研究机构的智库作用。

  《意见》强调,各地各高校主要负责人是新闻发布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握基调方向,解决突出问题,带头接受采访。业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新闻发布的主体责任。各地各高校要加快建立健全舆情搜集、报告、研判和应对机制,发生舆情的地方和高校是舆情处置的第一责任主体。

  《意见》明确,要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集体采访、网络访谈、答记者问等多种形式,通过数据、图解、案例等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传播效果。要大力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更加重视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的建设。要善待善用媒体,充分发挥教育媒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