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业正当时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主任 罗坷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进一步明确了律师队伍的地位和作用,对律师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要求切实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改革完善律师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时隔五年,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由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在北京联合召开,这在我国律师事业发展史上尚属首次。有理由相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要力量的中国律师队伍将迎来发展黄金期。

从业20年,二十载的刑事辩护之路,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落实律师执业权利说了多少年,盼了多少年......今天,孟建柱书记在讲话中,要求司法人员和律师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他指出,要抓紧建立健全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的工作机制,把法律已规定的律师在辩护、代理中所享有的知情权、申请权、会见通信权、阅卷权、收集证据权和庭审中质证权、辩论辩护权等执业权利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和律师会见室、阅卷室、休息室、专门通道等接待服务设施。要建立完善救济机制,确保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律师协会作为广大律师的“娘家”,要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上主动作为,做到哪里的律师合法权利受到侵犯,哪里的律师协会就率先站出来。政法机关领导同志都从各自工作角度,表态要“健全制度机制,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领导同志的讲话,势将成为律师执业的“尚方宝剑”,有力破除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老三难”问题,以及“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等新三难问题。这是刑辩律师之幸,律师事业发展之佳音。

孟建柱书记的讲话,用法治思维谈律师工作,理性分析问题,很深刻、很实在。公、检、法的举措令人振奋,令人鼓舞,特别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公、检、法、司四家联合“出品”的方式,对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非常有效。律师执业权利是当事人权利的延伸,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关系到律师作用能否得到有效发挥。让律师说话,让同为法律人的律师在法治的舞台上共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同确保法律正确实施,我们的声音,让法律更有尊严。

律师制度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这次会议史无前例,体现了党中央对律师事业的高度重视,孟建柱书记提出的“遵守宪法法律、忠于事实真相、坚守执业纪律、坚持谨言慎行”的律师执业必须坚守的四条底线,指明了律师工作的方向和要求。我们律师收获了尊重,收获了希望。律师事业的明天会更美好,法治中国的未来会更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