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三部”将联合发文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在不少律师看来,会见难、阅卷难、调取证据难这三个问题几乎成为所有律师在代理司法案件时遇到的类似情况。但随着一系列法规的相继出台,这“三难”问题正在得到逐步解决。

  健全的法治社会,需要律师的保驾护航。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五部门正在联合制定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这对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健全法律法规

破解律师执业难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改革完善律师制度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提出要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法律服务、律师工作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布局,提出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对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为新形势下的律师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此前,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一直是困扰律师界多年的“三难”问题。

  2007年,律师法在实施11年后首次修订,从律师执业许可、律师执业权利和义务、执业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诸多方面,对中国律师制度做出了进一步完善。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2008年以来,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先后制定出台了30多件覆盖律师业务各领域、执业活动各环节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标志着一个以律师法为核心,相关规章文件为配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中国律师迈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快车道。

  为破解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刑事辩护“三难”问题,司法部积极推动和参与《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的修订,从法律层面加大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力度,加强对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的保障,赋予了律师法庭言论豁免权和律师举报、作证义务豁免权,并细化了对律师人身权利的保护措施和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并对律师涉嫌伪证罪的追究设置了特别程序。

  2014年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各地也陆续制定了相关细则,要求认真对待律师调取证据的申请。8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召开全国律师工作会议,进一步研究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问题,这也是中国律师事业史上的首次。

  在不少律师看来,会见难、阅卷难、调取证据难这三个问题几乎成为所有律师在代理司法案件时遇到的类似情况。但随着这些规定的出台,困扰律师的调查取证难的局面正在慢慢改观。

  目前,律师会见已无需批准,也无需侦查机关派员在场,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即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在阅卷方面,《刑事诉讼法》扩大了阅卷的范围,如案件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勘验笔录、辨认笔录、侦查实验、视听资料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都可以查阅并摘抄。

  但也有律师指出,新刑诉法实施已经2年多,律师的会见权有了法律保障。但是,有的侦查机关依然按照以前的思维来做事,这与法律相违背,应该纠正。

  对此,820日,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出席会议并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看守所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办理律师会见手续,严禁随意要求辩护律师增加会见手续和提供材料,使律师能够及时向被监管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构建新型关系

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司法人员和律师的角色定位、职责分工虽然不同,但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律师表示,正是这种法律职业的共同追求,决定了司法人员和律师在扮演好各自角色的同时,要平等相待、相互尊重、相互支持,构建新型关系。

  已故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常说:“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法治发达程度;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司法公正程度。”

  他在担任长宁区法院院长时就制定了《法官尊重律师的十条意见》,他此生的最后一次讲演也是《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甚至就在他去世的同一天,由他主导推动的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刚刚上线运行,邹碧华在朋友圈里转发了这条消息,并留下最后一句话:“希望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

  从体制内到体制外,从法官、检察官到法学教授、律师,一致对这位法官的学识人品表示敬佩,对他的英年早逝表示惋惜。“邹碧华现象”证明,法官可以不是一种“官”:不用凭借森严的行政等级和权力,只要凭着自身的法学素养,对职业共同体的尊重,就能得到广泛的认可和敬畏。

  为了构建司法人员与律师的新型关系,目前全国部分城市陆续建立了法官或检察官与律师的联席会议制度或例会工作制度,意在搭建法官、检察官与律师合法、畅通的交流平台,解决司法程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践中,联席会议制度确实起到加强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之间互相交流、保障律师权益的作用。

  北京市高院已开展建立与北京市律协之间的工作例会制度,成立沟通联络工作小组,确定了沟通协作机制基本工作原则等。自20134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师协会沟通联络机制建立以来,双方通过定期例会和互访交流等方式,对立案难、民事诉讼代理、律师权益保护等问题实现了协商与解决。

  20144月,为进一步优化律师执业环境,方便律师参与诉讼,上海法院开通运行“律师一卡通”。经上海市司法局批准执业并完成年度考核、持有二代律师会员卡的上海律师可凭卡在沪上法院系统内获得“身份认证”,享受“律师一卡通”绿色通道服务。

  早在十年前,上海即尝试在法院内设“律师候庭室”为律师参讼提供便利。目前,上海市律师协会已将律师信息库数据信息共享给上海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可通过输入律师卡号即时从律师信息库中获取相关代理人、辩护人等的执业信息。

  上海高院副院长顾伟强表示,开通“律师一卡通”将有效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有助于法院和律师双方建立起公开透明、规范合作、尊重互信的良性互动关系,也有利于法院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公正司法。

  “法官在庭审程序中要认真听取各方律师意见”“不得随意打断律师发言”“需要打断的,也要使用平和语气予以提示”“不得使用训斥、嘲讽等不尊重律师的语言语气”……这些见诸各政法部门规定的明文条款,让律师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

  

建设高素质的律师队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鲜明提出“法治工作队伍”概念,明确指出律师队伍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中招录法官、检察官制度等一系列举措,正在逐步落实。

  近几年,全国律师队伍以每年2万名的速度增长,去年底达到27万多人,律师事务所达到2万多家。目前,全国有党员律师7.4万名,1445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4033名律师担任各级政协委员。

  律师事业在不断发展的实践中,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律师。比如,长期关注社会弱势群体、致力于未成年人和农民工权益保护的佟丽华;扎根贫困山区30年、为当地群众带去法律阳光的赵春芳;舍弃大城市优越工作和生活条件,毅然选择扎根西部做法律援助志愿者的马兰等。

  作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律师代表、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他的目光和热情转向了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他通过艰辛努力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农民工法律援助两大公益法领域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并先后受到胡锦涛、习近平等国家领导人的接见。15年来,佟丽华及其带领的公益律师团队,向全国超过43万未成年人、农民工、妇女等困难群众提供了免费法律服务,为农民工讨回欠薪、工伤赔偿款近4.3亿元,化解了大量可能引发恶性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社会矛盾。

  为了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公益法律服务中来,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和青少年中心于1999年成立了“中国律师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协作网”。15年来,该网志愿律师达到9300多人。近几年,佟丽华探索的北京农民工中心的创新模式得到了推广,已有30家农民工工作站在河北、陕西等20个省市成立,并培养了170多名专业、敬业的第一代农民工专职律师。佟丽华也被誉为“中国公益律师领军人物”。

  近年来,北京律协共组织3000余名律师在新农村建设、拆迁改造等重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7000余名律师参与到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之中;3000余名律师参与涉法涉诉调处工作,为化解社会矛盾起到积极作用。

  此外,加快培养涉外律师人才队伍是一个重要方面。据了解,目前,全国能够熟练办理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不到3000名,能够办理“双反双保”业务的律师不到50名,能够在WTO上诉机构独立办理业务的律师只有数名。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大程强调,律师领军人才的培养关乎国家核心利益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引领律师行业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律师业是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缩影,衡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35年来,中国律师身体力行地传播法律,实践法律,让法治的种子在中国遍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