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饭碗”不再成为“干部”的共识

    “干部能上能下”,不但打破了官场“铁饭碗”传统,也成为党和国家走向执政能力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因此,引进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进行工作分析与评价至关重要。

 

  “‘民风’不对,首先是‘政风’不对。”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测评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明杰表示,要形成良好的“民风”必须改变“政风”,改变“政风”的核心是用人,并形成好的“用人之风”。

  “近年来的反腐及过去常说的‘吏治改革’,实际上遮蔽了一个更大议题:中国国家治理人才选拔问题。”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讲师余盛峰认为,我国当前面临的内外变局亟须优秀治理人才、“能臣干吏”支撑。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副教授孙蔚表示,7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下称《规定》)已成了悬在广大领导干部“乌纱帽”之上的利剑,将对其为政心态产生深远影响。

打破干部级别调整“潜规则”

    “领导干部级别不会降低的官场‘铁饭碗’传统认识,将逐渐退出官场文化”

  

  “本规定所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规定》第二条明确称,将“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孙蔚认为,这是我国干部制度规定突破性改革的重要内容。

  “它预示着我党将逐步规范人事干部管理体制,甚至形成根本性干部管理制度。”王明杰称,“心之官则思。当官的本义是服务,维护、促进各行各业公平发展与竞争。”因此,领导干部的选拔不仅是人的能力问题,而且“是被选拔者是否愿意为人民服务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公务员招考模式的变化,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但公务员队伍的管理指标考评体系尚未形成。讲规矩,必须先有规矩的‘框’。”王明杰表示,中央此次下发的《规定》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指明了一定方向,“是好事,能够树立政坛新风气”。

  余盛峰则认为,我国当前经济结构、内外环境已经发生变化,一方面开始深度卷入世界,另一方面中国社会内部出现复杂分化,过去传统意义上的“能臣干吏”已无法有效应对其局面,“新时代正呼唤一个新的官僚精英群体”。

  “比如我国在外交、财经(如救市)等领域,都出现了捉襟见肘、无优秀人才可用的局面。因此,中国领导干部现在面临的不再是简单的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是过去治理经验无法应对的大量复杂问题。”

  余盛峰表示,目前我党在改革开放之初强调的“干部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正在发生变化。王明杰认为,《规定》是对“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进一步细化与说明。

  孙蔚则表示,《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务员任免、调任、奖惩等的详细规定,虽让公务员岗位比较稳定,但其“铁饭碗”的社会印象已经不再成为公务员内部群体的共识,而干部能上不能下却长期成了业内的“潜规则”和心理预期。

  此次,《规定》对干部能上不能下的打破,如果以后成为日常干部管理的一种政治常态,那么以前的干部级别调整传统就将不复存在,“领导干部级别不会降低的官场‘铁饭碗’传统认识,也将逐渐退出官场文化”。

  

“后反腐”时代的干部约束机制

    “反腐最终仍要以规章制度约束人,否则老虎打掉一个,又出来一个,难以休止”

  

  “干坏事要下台,不干事要下台,干不好事也要下台。”孙蔚认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中央反腐力度、深度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前所未有,但“反腐最终仍要以规章制度约束人,否则老虎打掉一个,又出来一个,难以休止。”

  孙蔚表示,“中央此次印发的《规定》是应对反腐以后如何对干部形成有效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而制定的具体规章制度。不仅要查处腐败官员,而且要调整已明显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领导干部,把‘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坚决调整下来。”

  王明杰持不同意见。在他看来,《规定》对“干部能上能下”的规制与当前国家的反腐不应该有必然联系,“应该与经济发展、历史进步、社会文明和责任等关系更为密切。它关注的不仅仅是人的问题,更多应该是岗位的绩效问题,比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等”。

  “‘干部能上能下’是个系统问题。中办、国办、编办等各部门要互相配合,进行系统分析,从而形成规范、合理、有社会共识的完整配套体系。”王明杰认为,长期以来,我国党管干部因公众参与度不够、顶层设计体系不完善,给老百姓留下了组织部“管进”,纪委“管出”的印象。

  孙蔚解释称,民众对组织部、纪委的上述印象是有原因的。就具体职能而言,组织部的核心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但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选拔任用中的监督也是其重要职能。

  “领导干部‘进’这一关,组织部承担主要职能”。在干部监督过程中,组织部如果发现有问题的有权对其调整提出建议。但“这个‘出’与纪委的‘出’不一样,干部级别大多数能得到保留”。

  纪委主要负责查处干部队伍中的腐败案件。他们在处理党员领导干部时,轻则提出纪律处分,重则送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即“轻则可能保留干部级别和领导岗位,重则将其开除公职,送交司法机关判刑坐牢。”

  孙蔚认为,此次《规定》将组织部门明确为主管‘下’的具体工作机构,表明在干部“出”的环节上,“那些不够纪律处分,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或问责中被降职、免职、改非(即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将由组织部门进行调整和处理。”

  “这种调整进一步落实了中央有关‘三严三实’的战略方针,是对党的干部工作的一次重要改革和突破。它和党的《干部任用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一样,成为党内干部工作的重要法规。”

  王明杰分析称,“通常情况下,领导干部由党委定。但党委也是人组成的,是人难免会有所偏颇,何况他们的精力也是有限的。”他建议,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候选人由党委组织部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推荐,媒体公开报道参选经过,并形成规范的选拔程序。

  

构建科学考评体系要反复论证

    对领导干部岗位进行工作分析与评价、反复论证,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至关重要

  

  “《规定》的实施要靠组织和具体人去执行。否则,再好的规章制度也只能是一张废纸。将它放在那里,无法形成对干部的实际约束。”孙蔚认为,《规定》将党委书记作为干部能上能下的第一责任人,“其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显得尤其重要”。

  “我党严密纵向的组织体系决定了顶层示范和率先垂范在《规定》的落实中,将起到示范和效仿效应,实现上一级向下一级监督、督促和实施。”但不排除有的“地方党委、党委书记出于对自身利益的维护,对中央的规定阳奉阴违,变通执行,甚至专门捏‘软柿子’”。

  孙蔚表示,当前《规定》对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具体情形、程序、方式均作出了详细说明,对干部能上能下的责任机关、工作机构也进行了明确规定。但考评何时进行,多长时间考评一次,谁提出考评动议,如何全方位考察评价等问题尚待进一步明确。

  “虽然考评途径有了,但是综合考评主体涉及众多机关和领导,且哪些机关和个人有权提出考评动议尚未进行认定和授权”。孙蔚建议,对各种考评机构进行整合,在具体执行时,“既严肃执行规定,又科学合理公正”。

  “既能对干部队伍产生威慑力,又能使其形成激励机制,让那些能干事,愿干事,清正廉洁、群众口碑好的干部及时获得重用提拔,把那些庸官、懒官、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的官僚主义者清理出领导干部队伍。”

  余盛峰引用中国问题专家、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的观点称,“在中国走到新的历史十字路口之际,必须看到,吏治问题,已不只是简单的腐败问题,而是更为关键的政治全局性问题。”

  “如果解决不了,中国将可能陷入长期治理困境。”余盛峰认为,我国目前的领导干部管理问题不仅仅是“旧的官员类型不足堪用,还包括加速的人才流失、逆淘汰机制、普遍腐败、锦标赛体制困境、激励机制再寻找、政务官遴选、事务官晋升等一系列问题”。

  “下谁?为什么下?哪些行为属于不作为、乱作为?”王明杰表示,这些《规定》没有明确。因此,引进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方法、技术,邀请人力资源行业专业人士,对领导干部岗位进行工作分析与评价、反复论证,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至关重要。

  “工作分析不到位,岗位职责就不清晰。岗位职责不清晰,就会导致工作边界模糊、绩效考评难以具体量化。比如:教育部长的工作职责是什么?哪些事情该他管哪些事情不该归他管。”王明杰表示,党委可以设立专门机构委员会、引进现代企业人事管理的科学方法与技术选拔、管理干部,从而明确领导干部“做到什么程度才算合格”。

  孙蔚表示认同。他分析称,“一个人能否胜任一项工作,关键看他是否符合岗位的任职要求以及人岗是否匹配。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上,不仅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规律,也是现代干部人事管理的基本要求。”

  孙蔚表示,中央此次印发的《规定》意味着我党在干部政策思路、具体干部管理上,不仅将强调“严”字当头,而且会越来越现代化,“这也是执政党和国家走向执政能力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王明杰预测,《规定》执行过程中,既得利益者可能会对其阻挠,但和所有改革一样,“一旦要‘破’,就会‘割肉’,局部就会有不确定性、磕磕绊绊。”因此,改革者不能因考虑阻力而裹足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