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法律顾问” 广东推行一周年

    伴随着城市法治化水平的提高,农村发展带来的各种问题和矛盾逐渐成为社会治理的重大难题。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如何让法治真正“下基层”?如何完成法治到群众跟前的“最后一公里”?成为广东各级政府面前一项艰巨和紧迫的任务。

  一寸宅基地,相邻两家可能大打出手,甚至引来家族之间的冲突;集体经济带来的大量利益,分配不均反而可能引发群体冲突,甚至带来腐败和黑恶势力问题;村干部本身作为利益主体和处于家族关系之中,为村委会决策的公正性带来隐患,甚至成为不法利益保护伞……

  近年,广东作为改革前沿地区,各项改革都进入了深水期和攻坚期,伴随着城市法治化水平的提高,农村发展带来的各种问题和矛盾逐渐成为社会治理的重大难题。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如何让法治真正“下基层”?如何完成法治到群众跟前的“最后一公里”?成为广东各级政府面前一项艰巨和紧迫的任务。

法治之“火” 正在燎原

  广东省早在2005年就已经进行了系列基层法治治理试验,以省、市律师协会为平台不定期组织律师到农村和社区中开展普法活动,帮助化解村居邻里纠纷;2007年组织农村维稳律师服务团下乡入村居;2012年又组织律师事务所与镇街司法所“所所结对”,发动律师到乡村和街道社区开展公益法律服务。

  记者在2014923日“律师参与社会治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了解到,广东省委省政府较早地认识到法治在解决社会一些比较紧迫问题中的作用,同时也认识到律师作为一种专业的独立群体,他们在解决一些社会问题中具有独特作用。在这样的背景下,广东省委省政府于201555日联合发文以建设幸福村居为目标,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为‘1号工程’,在全省范围组织执业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201455日,在总结、提升试行经验基础上,广东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广东省迅速动员全省律师到各乡村担任驻村法律顾问,截至20155月底,广东全省25931个村(社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服务协议,共有7507名律师和实习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了全省全覆盖,比预期提前5个月。

  仅在201516月,广东律师共为村(社区)及群众服务56万多人次,其中解答村(社区)及群众法律咨询近17万人次,审查合同近9000份,出具法律意见书5000多份,直接参与调处矛盾纠纷13000多宗,参与处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1000多件,举办法治讲座或上法治课近20000场次,受众超过400万人。为提升基层自治组织依法管理的水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729日,广东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副省长李春生专门指出:广东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着力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发挥律师、公证、普法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特别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这项“民心工程”,全省25500多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法治广东作出了积极贡献。

  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后,广东多地信访案件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社会治安及社会稳定情况不断好转。如珠海市2014年以来,到市上访批次和人数同比下降26%35.3%;到省上访批次和人数下降58.2%71.8%;到省集体访批次和人数下降69.6%78.4%;云浮市2015年上半年全市进京上访批次下降43%,到省上访批次、人次分别下降15%43%,到市上访批次、人次分别下降7%26%,到市集体上访批次、人次分别下降17%33%,有效治安警情同比下降11.7%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广东省律师协会不断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的培训工作、编印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指引等资料、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业务指导,在各市律协、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省律协收集课件901个、案例1091个、指引141个,目前分两批编印完成书籍10册(另配有10张光盘)。

法治使者 润物有声

  在多数人眼里,律师们总是西装革履、手提公文包,整天行色匆匆;在多数人印象里,农民总是衣着邋遢、言行粗犷奔放。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和农民都发生了众多的变化,农村的各项事务纷繁复杂、利益诉求不断多元化,由此引起的各类矛盾形形色色。特别是珠三角地区,城市的发展给城郊农村带来大量的发展机遇和大量的直接利益,由此引发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但是农村法律服务和法律人才的缺乏往往导致问题激化和放大。

  律师和农民的交往在理论上好像是水到渠成,但是现实却并非如此,农民对律师有偿服务的排斥和对公益法律服务的不信任,使得驻村法律顾问工作往往面临“闭门羹”。

  “要让我们的法律顾问工作‘接地气’,要赢得朴实的村民们信任、成为他们的朋友,唯一的途径就是通过踏踏实实的付出,诚心诚意为他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来自天一星际律师事务所的张颖律师服务于广州市萝岗区大涵村,在一个复杂继承案子中张颖耐心、专业的付出让村民和村干部彻底接受了这位驻村法律顾问。

  房屋产权人叶某过世后,2014年叶某的全部继承人一致同意将叶某的一处房屋卖给同村的李某,在按照交易习惯双方签完买卖合同,李某便将房款全部交给叶家,叶某继承人将钱全部分配完毕。李某和叶某儿子准备办理房屋过户时,房管中心告知必须得到叶某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公证。

  正当双方一筹莫展时,他们找到了刚到大涵村做驻村法律顾问的张颖律师,张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帮当事人完成过户。张颖律师答应下来后,才发现叶某共有四个子女,二儿子1997年已经死亡留下其中和三个孩子,并且其中一个儿子在新疆某监狱服刑、另一个儿子在某戒毒所戒毒,大儿子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于201410月去世,叶某妻子赵醮喜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又突发脑溢血、神志不清。

  为了实现自己对村民的应承,张颖律师多次联系新疆方面的监狱、公证处和司法局,两次安排前往新疆库尔勒办理公证,同时又联系广州公证处办理公证,前后耗时长达半年之久。办完全部公证手续,买卖双方说:“要不是张律师帮我们,房款又分完了、又没办法过户,纠纷肯定必不可免,我们自己根本没有能力完成这些公证。”张颖律师却说:“很有成就感,比收20万的成就感还好,重要的是村民和村干部开始信任我了,把我当做自己人。”

  为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普法宣传作用,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在所对接服务的韶关乐昌市深入听取村民建议,自费制作数千顶草帽让田间地头的农民兄弟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顶”在头上,印制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内容的扑克4.2万副、让老百姓在休闲娱乐时可以学习法律,派发“韶关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宣传环保袋12000个,让绝大多数百姓认识和了解“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把法律顾问服务以村民最乐意接受的方式送到最基层农村村民的手上,引导农民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广东义致律师事务所在梅州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中,积极建立公众微信服务平台、制作二维码方便村民与顾问律师交流、咨询,统一印制了标有二维码及法律顾问联系方式的挂历5000本。

  针对粤东西北村(社区)数量较大与律师数量不足的情况,广东省司法厅下发了《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资源配置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律师数量较多的广州、深圳等地市参照省委省政府对口帮扶政策,与律师缺乏的粤东西北地市建立对口支援机制,其中东莞组织落实150多名律师志愿支援韶关南雄、始兴、乳源、新丰四个县(市)开展工作,广州、深圳也已动员200多名律师支援梅州、河源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茂名市则采取的是“点不定人”的办法,把全省为数不多的律师分成若干个组,每一组有三到四个律师,当这个地区一段时间没太大要求,而另一个管辖地区遇到的法律问题比较多,就可以调动律师去协助,很好地解决了山区律师资源不足的问题。

  在积极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同时,广东省律协积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组织编制广东律师社会责任报告,在广东律师网站、《广东律师》杂志、微信平台等开辟“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专栏,联合境内外14家媒体持续对村(社区)法律顾问政策文件、典型人物和事迹等发布和宣传工作,为推动此项工作更好地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法治思维 破解顽疾

  除了村民和村干部的不信任,驻村法律顾问要克服的困难远不止于此。“拆迁”“宅基地”“集体经济分红”等问题往往是农村、特别是城郊农村重点“老疙瘩”,这些矛盾轻则引起的打斗、重则可能引起上访和群体性时间,而且这些矛盾往往是错综复杂、不可调和,甚至是超出目前法律法规的已有规定。如何培养广大群众的法治思维,将这些农村的老问题引入法治的轨道,是摆在驻村法律顾问面前的一块硬骨头。

  “清官难断家务事”,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的丁保银律师在村居法援工作中面对“感情、家事”却要断个明明白白。在丁律师服务点的广州萝岗某社区,李女士与赵先生结婚3年生活美满,但是赵先生极为大男子主义,孩子出生后便要求李女士在家相夫教子,不许其再出去工作,后又以李女士没有收入为由把持着家里所有财产,要求李女士冠上夫姓,不然就不给其家用。夫妻二人为此多次争吵,赵先生甚至在醉酒后对李女士拳脚相加,李女士气愤之下提出了离婚并向丁律师求助。丁律师了解情况后,发现夫妻二人感情并未破裂,于是耐心对赵先生夫妇进行开导,详细解释了夫妻间的扶养义务以及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姓名权,说明家庭暴力的危害及后果。在丁保银律师的劝说下,赵先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李女士认错道歉,夫妻二人解开心结重归于好。

  在外来人员集中的广东省佛山市,公共服务的变化往往成为群体事件诱发的原因,在一家外来工子女众多的幼儿园,两百余名孩子已停课十天,几十名幼儿家长到所在南庄镇政府要求解决幼儿园小朋友上学问题,部分家长情绪激动地聚集在幼儿园和政府维稳中心要求解决问题,多家媒体接到爆料要求采访,幼儿园所在村委会请求村居法律顾问蔺存宝律师介入。

  蔺存宝律师经过与多方的连续多日沟通,在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参加与家长代表、村代表、幼儿园代表的调解协商会,面对几十名幼儿情绪激动的家长,蔺律师从事实和法律角度,向家长解释了该幼儿园停办的原因,并澄清了幼儿园新承包人及村小组向有关媒体提供的不实信息。在取得家长理解的情况下,蔺律师向家长们公布并解释了事先拟定的幼儿分流预案和幼儿就近入学方案,参加调解协商会的家长们最终表示接受就近入学的建议。在村法律顾问的努力下,一场因幼儿园停办引发的风波得以平息,村委会从完全被动到掌握控制势态和解决纠纷的主动权,高度赞扬驻村法律顾问蔺律师的工作,在蔺律师卓有成效的工作下,一场随时爆发的不稳定事件得以化解。

  拆迁的补偿数额和安置房的分配往往成为珠三角大城市周边农村冲突和矛盾的导火索,由此引起的强拆事件和上访事件屡见不鲜,为村里的拆迁问题提供法律服务成为驻村法律顾问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张颖律师挂点的广州市白云区某村,多位拆迁户根本就没有弄清楚补充规则和补偿总数的情况下,直接拒绝拆迁沟通和拆迁补偿协议,甚至到村委进行吵闹和到上级政府上访。

  张颖作为驻村法律顾问,既没有负责协调拆迁的责任,也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作为完全处于中立的位置,面对拆迁户的盲目,张颖看清问题的症结,耐心对照法律法规解释拆迁的规定、详细帮助村民读懂拆迁补偿的规则并计算清楚补偿的数额,拆迁户居然都“神奇”地接受了拆迁协议。当村委、开发商都在赞叹驻村法律顾问的“神奇”时,张颖却进一步感受到了农村和农民对于法律服务的渴求。

  当村民们开心顺利地完成整个拆迁后,纷纷赞叹张颖律师是村中的“女如来”,村干部们称赞张颖律师是全村的“女军师”,上级主管领导说第一次见到了安置分房过程“零上访”,张颖却冷静地说:“庆幸自己赶上了法治建设的好时候,村民逐渐认可和习惯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我们只是借助法治的‘纤手’解开农村的这些‘老疙瘩’!”

法治村居 精化细化

  广东省佛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蔺存宝律师给记者展示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材料中,《村(居)民土地承包建设用地流转法律专题》《破解村(居)民婚姻和继承中的法律难题》是最新的两份。蔺存宝律师说:“从这两份材料,就可以看出我们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最新动态,就是在全面铺开后,下一阶段对法律顾问工作的要求是更加深入和细致、更有针对性。”

  广东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一年来,提前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全面实现法治村居做出了有益探索,同时也为下一步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精化细化基层法律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5年上半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广东省司法厅会同省依法治省办、省社工委、省综治办、省财政厅组成10个专项督察组,77日至10日由广东省司法厅10位厅领导分别带队对全省21个地市和顺德区进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专项督察。督察组深入41个县(市、区),随机抽查了48个镇(街)司法所和62个村(社区),查阅了律师工作日志和台账,走访了村(居)两委干部和群众,明确了广东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精化细化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工作规范。广东省司法厅8月上旬将制定出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行为准则制度和工作质量标准,同时修改完善2014年出台的各项工作制度(指引),推进全省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规范化建设,要求广东省律师协会将继续做好编写发布新的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指引、普法课件,收集典型案例的工作,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指导。

    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律师的培训和检查考核。一是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指导各地司法行政部门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律师培训,提高律师服务基层的能力。省市两级律师协会普遍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业务指导小组,做好对律师开展工作的业务指导。二是完善领导分片包干责任。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完善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度,落实督导责任,完善督导机制,推进各地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指导县级司法行政部门严格落实《意见》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工作情况半年一次的检查评估,对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的情况量化打分,将不称职的律师淘汰出局。完善检查评估办法,增强考核评估的导向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广泛推广中山等地市律师事务所实行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团队服务的方式,进一步提升律师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全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系统计算机网络平台使用。通过这个平台,加强对律师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鼓励律师向服务社区群众公开个人微信,建立专门法律服务微信群,实现在线服务与现场服务、电话服务相结合,为基层村(居)委和广大群众提供更加周到及时的服务。

    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告和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在群众中知晓率,尤其是要宣传这项工作中律师的好人好事,为这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律师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