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初步形成无障碍化基本格局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8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三周年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表示,国务院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三年来,“平等参与、共享融合”的无障碍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发展,既为残疾人更好地参与社会生活创造了条件,也从一个侧面展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权保障成就。

  据悉,无障碍环境包括物质环境、信息交流和社区服务的无障碍。我国共有8500万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参与融入社会的重要前提。

  自20128月国务院颁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三年来,我国已形成了各政府部门推动、各级残联组织配合、残疾人参与和社会各界给予大力支持、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无障碍环境建设还纳入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广播电视、金融、公安、教育、旅游等部门这几年都陆续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无障碍政策措施、标准。

  吕世明介绍,现在无论到哪个城市,无论在机场、车站还是码头,还有街道、商场、银行、电信、影剧院、宾馆,甚至有的农村残疾人家庭,都配备了无障碍设施。同时,无障碍环境建设还方便老年人、伤病人、儿童、孕妇甚至是健全人,体现对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包容和权利的尊重,其最终目的就是让每一个人都能平等地融入社会,自尊自信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