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司改”试点一年间
7月23日,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上海举行。当天,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经遴选,律师商建刚任上海市二中院三级高级法官;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白江任上海市检察院二分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司法改革,上海迈出了选拔优秀律师、法学专家担任法官、检察官的第一步。
本社记者日前从上海市政法委获悉,改革坚持顶层设计与地方实践良性互动,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已迈出关键一步。
去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7月,上海率先在全国拉开司法体制改革大幕,至今上海市二中院、上海市检察院二分院及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检察院共8家法院检察院,已开展为期一年的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回顾上海司法体制改革一年来的“破冰之旅”,可谓众志成城,收获颇丰。
员额制改革建设高素质队伍
中央明确指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必须牵住的“牛鼻子”。根据试点方案,上海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具体而言,就是将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分成三类:法官、检察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在上海“司改”方案中,三类人员占队伍总数的比例分别为33%、52%和15%,这样确保了85%的司法人力资源直接投入办案工作。
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表示,改革前,上海法官检察官在司法队伍中占比偏高,分别为56%和71%,法官检察官与司法辅助人员配比不合理的问题突出,考虑到案件持续增长、办案任务重和保持司法队伍稳定的实际情况,在反复科学测算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了法官检察官33%的员额和司法辅助人员52%的比例。
为此,上海制定了详尽、严格的“入额”标准:入额之前,需要经过报名、审核、业绩考核、质量评查、民主测评、集中考试、统一面试等层层关卡;入额之后,必须留在或者回到办案一线。
此外,还设置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明确由其承担案前调解、证据交换、法律文书起草等辅助性工作,使得法官检察官得以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专注于审判办案核心业务,由此不仅缓解、化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而且提升了办案质效。
2014年上海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5.03万件,审结54.5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3.2%和14.6%。其中,92.%的案件经一审即息诉,经二审息诉率为99%,在全国法院案件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中位居前列。今年上半年,4个先行试点法院一线法官人均办案量达121件。
与此同时,实行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改革后,法官、检察官主要从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中择优选任。上级司法机关的法官、检察官主要从下级司法机关中择优遴选。尤其令人瞩目的是,法官、检察官也可以从优秀的律师、法律学者等专业人才中公开选拔或调任。
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上海还健全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有别于一般公务员的职业保障体系。方案还特别细化了法官检察官有条件延迟领取养老金的制度安排。已试行基层女法官、女检察官延迟5年到60周岁领取养老金。不担任领导职务选升的二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和一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分别延迟至62周岁、63周岁领取养老金,待纳入员额管理的法官检察官选升工作展开后再行实施。
另外,姜平还表示,待员额制、法官检察官薪酬方案全面落地后,上海将于明年正式实施区县法院、检察院经费、资产市统管。最近,针对个别司法人员违反“六条禁令”的情形,已经启动有关惩戒工作程序,对违规人员将坚决及时予以惩戒,切实发挥铁规禁令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
遴选标准体现司法改革真谛
按照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规划,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2014年底成立了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7个月来,首批遴选工作已于今年3月22日圆满完成。目前,正在实施全市第二批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
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主任沈国明表示,鉴于法官、检察官在等级要求、晋升年限、待遇标准方面相同,专业要求和任职条件基本一致,同时,为了促进法院与检察院之间工作质量匹配,上海建立的遴选委统管法官、检察官遴选。
提高司法公信力,需要一大批本身有公信力、有较好业务素养的司法人员。遴选标准具有导向作用。沈国明表示,在设定遴选标准时,把业务素养、办案实绩、职业操守放在突出位置,是提高队伍素质,鼓励司法干部到一线办案的“指挥棒”。
遴选委规定,检察官虽在办案部门工作但不直接承担检查办案职责,或者近3年平均办案量较低,或者近5年未从事过检察办案工作等情形,暂不确认入员额;法官遴选也同样从严,不在一线办案、办案数量未达到结案数量要求,暂不能入员额。
“目前,我们还不能保证业务能手都能入员额,但基本做到了不在一线的不能入员额。”沈国明说。
遴选委把法律专业素养放到重要位置。由“两院”组织对申请入额的审判员、检察员、助审员先行专业考试、业绩考核,确定合格以上等次才能参加遴选委的最终遴选。
遴选制度在中国没有先例,但在国际上并不少见。
沈国明强调,“遴选委的成员关注考试成绩,但更重视对办案经历、工作能力的考察,以期遴选出专业素养和能力都合适的人选。和10年前相比,现在的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的素质都很高。”
在一些专家看来,法官、检察官的经验需要积累,能力提高重在实践。遴选制度改变了过去“从校门到院门”的传统路径,上级法院的法官将从基层法官遴选,注重实践经验。同时也面向律师、法律学者开门纳贤。在遴选面试现场,委员们的问题甚至细到“作为审判长在合议庭与其他人关系怎么处理”“主判法官如何处理和审判长的关系”这样极具操作性的环节。
姜平说:“遴选并非简单一刀切,而是从严准入、逐级遴选、择优选任。”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法体制改革还要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逐级请示、层层审批”的“行政化”办案模式。
权力清单力推司法“去行政化”
完善司法责任制,是这一轮司法改革的焦点。
主任检察官、主审法官有了独立办案的职权,但并不意味着有权就可恣意妄为。在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中,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权力清单。
上海司法改革从推行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入手,科学划分内部办案权限,凸显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在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放权给法官、检察官,并不意味着放手不管,而是要通过强化权力行使的内外部监督制约和办案质量的全过程管控,真正做到“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究、违法必追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说,以权责统一为原则,建立完善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由裁判者负责”,以建立办案责任终身负责制为核心,制定了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定,明确法官因办案差错和违法审判承担的责任,着力解决合议庭“合而不议”“参而不审”,权责不明、责任追究难落实等问题。
上海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今后,审判委员会将减少对个案指导,增强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决定审判工作重大问题等方面的职能。
改革制定了有关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职责规定,从程序事项审批、宏观指导、审判质效及重大、敏感案件的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方式,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建立司法权力清单,是“上海方案”的一个亮点,也是上海探索司法改革“去行政化”的关键点。这两项制度旨在推行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既保障主审法官依法独立办案空间,又加强对司法权力的制约监督。
目前,上海司法改革已严格落实《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上海法院配偶或子女是律师的101名法官已经按规定全部实现一方退出,并建立完善了十大司法公开服务平台,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改革使法官职业荣誉感增强
孙谧是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的一名基层法官,从事审判工作15年。他亲身参与本次司法体制改革,并在今年4月通过考核遴选,成为上海司改首批入额的法官。
作为知识产权审判庭的一名合议庭法官,改革前,孙谧所在的审判庭案件数量每年增长15%以上,全庭共有6名法官,5名审判辅助人员,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倒挂,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除了讨论案件和撰写裁判文书,孙谧还要承担调研、接待等很多事务性工作,工作压力非常大。
司改开始后,听说法官的员额要压缩到33%,孙谧一度十分担忧,“案多人少的矛盾会不会更加突出,法官今后的工作负担会不会进一步加重?”
徐汇区人民法院作为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按照市高院的总体部署,率先推行了人员分类改革,目前首批人员分类定岗已经完成。改革后,孙谧明显感受三点变化:“庭里的办案人手增加了。原先法官‘混岗’管理的模式彻底改变,腾出来的法官员额都分配给了办案部门。虽然我院首批法官员额只使用了27%,单刑事、民事、行政等一线审判庭的法官反而增加了。”
另外,庭里新增了法官助理,法官与辅助人员的配比更加合理。孙谧所在的合议庭从原先法官和书记员3∶1增加到改革后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3∶1∶2。特别是法官助理,在法官的指导下完成审查材料、证据交换、庭前调解等大量辅助性工作,仅草拟法律文书就近300件,这让法官可以集中精力多办案、办好案。
此外,孙谧感受到法官办案压力相对减轻,案多人少矛盾趋于缓解。“原来我们分管院长和庭长主要精力是帮助讨论和协调案子,入额以后他们走到了办案第一线,不仅主审案件数量多了,而且带头主审新类型、大标的、矛盾激化的‘骨头案’,减轻了大家的压力。”他说,改革一年来,合议庭共受理案件1057件,审结案件1104件,同比分别增长了31.5%和50.4%。
这些变化使得孙谧打消了心中的顾虑。
从华东政法学院毕业时,做一名法官一直是他的理想。但原来法院是“行政化”管理模式,法官的收入和待遇取决于行政职务,与其他党政机关没什么区别。在基层法院很容易遇到职业发展的天花板。
改革后,入额法官将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等级正常晋升、收入有较大增幅、职业保障提升都不再是梦想。孙谧感到法官的权力、责任和保障真正统一了,法官职业有了尊荣和地位。尤其是办案部门重新成为“香饽饽”。
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名临近退休的老法官在填写法官等级套改登记表时感慨,“比起待遇增加,最让我鼓舞的是,通过司法改革,法官职业的地位实实在在提升了,年轻人赶上了机遇。”
作为“司改”中首批入额的法官,孙谧认为法官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主体,机遇大于挑战,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认真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以实际行动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贡献。
改革试点的过程就是不断攻克难题的过程,着力破解深层次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才能确保改革试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不仅要解决上海问题,更要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