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信阳法院院长开庭审案公安局长出庭应诉
本报讯(记者崔斌伟)7月24日下午,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社军任审判长,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马梦林与被上诉人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及原审第三人杨广琴行政处罚一案。本案中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局长李希瑞出庭应诉。据悉,这是信阳两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第一人,也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信阳市行政长官出庭应诉第一例。
2014年6月,原审原告马梦林与原审第三人杨广琴因渔漂上摆放渔具之事而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马梦林将杨广琴打伤。事后原审被告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对马梦林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马梦林不服向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浉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件证据充分,依法予以维持平桥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马梦林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上诉人马梦林陈述上诉理由,被上诉人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进行答辩。根据双方诉辩意见张社军院长归纳争议焦点,组织双方进行两个小时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后,宣布本案将由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重点突出,体现了严格执行诉讼程序,平等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力的原则,法庭辩论精彩激烈,法庭秩序井然有序。
本次开庭,充分运用新媒体的宣传优势,庭审过程进行网络视频、微博双直播。该庭审直播持续2个小时,共发布微博24条,配图近30张,总浏览量达50余万,微博转发评论达4600多条。
据悉,院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在信阳两级法院已成常态。2014年1月23日,张社军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镇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该案的成功审理,受到了中纪委、最高法院等领导机关的肯定。在此之后相继有浉河区法院院长柳斌、平桥区法院院长周启明、潢川县法院院长尹伟、光山县法院院长李辉参加合议庭,开庭审案。院领导带头审案,并在信阳两级法院推广,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审判质量,也增加了法院的亲和力,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切实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本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