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7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政策。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表示,大病保险将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人,让全体城乡居民从大病保险这项制度中多受益。
据悉,此前关于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已进行6年,覆盖人口约7亿,有效缓解了群众因大病致贫和返贫的问题。但由于各地试点进展不平衡,部分群众大病医疗费用的负担仍然较重。
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明确要求,到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要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所有参保人群,到2017年,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
梁万年表示,此次推行大病保险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就可以认为这个病是大病。
梁万年指出,大病保险将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人。当这些人群患病,经过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如果个人支付的费用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一定数额,大病保险资金就可以予以支付。这些人群在享受大病保险报销的时候,不需要个人再缴费。大病保险资金来源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可以按照整个基金的比例来划,也可以按照一定的额度来划,个人不需要再次缴费。